第220章 不聪明人

作品:大明伪君子|作者:南墙的那头|分类:历史|更新:2022-01-13 14:29:33|字数:5550字

“俺弟弟妹妹一个十二,一个十三,都到了可以干活的年纪,可大老爷不让干活……”

众人听到这里,都有些不解,怎的就不让干活?

难道还让他们读书不成?

虽然说读书也不是不可以,可一般读书都要从五六岁的娃娃抓起。

十二三岁才开始读书,明显是已经错过了最佳的读书年龄,还能有什么成就?

难道就为了他县太爷的面子,就强迫人读书?

不知道供养一个读书人对一个家庭来说是多大的负担么,这么搞法,不是爱人,是害人。

“县老爷说了,县里设公学,咱们小区所有的适龄儿童必须读书,学费一律全免。

学费全部由‘救灾扶贫基金会’筹措。

咱们这批灾民子弟是头一批。

县太爷说了,读书不分先后,朝闻什么道,晚上那什么‘死可’的,记不住了。

反正是所有不满十六岁的都要读‘补习班’。

象我这样的,凡是没满三十的都要读‘扫盲班’。

也不求咱们能考上秀才举人,主要教识字和算数。

小师爷说了,能识字就能知道朝廷的法令,写写书信什么的不求人。

能算数,就不会被人骗,还可以算帐,测量,可有用处了。

学会了这两门手艺,在县里找个体面活计就容易了。

比如做个帐房先生,大伙计,仓库管事什么的都能让别人高看一等。

先说清楚,这‘扫盲班’我大柱可是报了名的。

晚上开课,免费的,不报白不报。

就是听说教书的先生挺凶,学不会,罚站,打手掌,老不客气了。

没办法,谁让这是小师爷订的规矩呢。

他还说什么‘学会数与法,走遍天下都不怕’。”

“小区”是个什么玩意,是指某一片区域吧?

如果每个小区都开设一个公学,这得开多少个公学?花费多少银子?

不过再想想这些补习班,扫盲班都是一些因陋就简的设施,也就恍然了。

不过考虑到给这些人读书并不是以科举为目的,只是为了生计考虑,就觉得有点怪怪的。

似乎并没有“学而优则仕”那么高大上,是不是太市侩务实了?

可孔圣的有教无类,天下人人有书读的宏愿难道也会有错?不存在的嘛!

好吧,这也可算是教化的一种了。

再想到那句“学会数与法,走遍天下都不怕!”,众人又是若有所思。

不得不说,这句话虽然直白,却是相当有道理。

若是会算数,当真是走到那里都吃香。

没办法,帐房先生太少,会算数的读书人里也不多啊。

会算数,再加上明白了朝廷的法律法规,当真是只要在大明治下,就可以趋利避害了。

还真是一定意义上的“走遍天下都不怕”,起码不会吃亏。

这样的口号,可比什么“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这类文绉绉的话更能激发底层百姓的上进心。

这县令倒也不全是阿谀奉承的马屁精,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可取之处的。

对了,还有一位什么小师爷,这两人倒也鼓捣出了一些治理流民与灾民的经验。

唯一可惜的,就是太耗钱,别的地方可没法推广。

不知不觉之间,大家对这知县的观感已有所松动,没那么喊打喊杀了。

王大柱双眼通红,死死盯着张宾,问道:

“你拍着良心说说,这样的官,给俺们灾民有好房子住,有活干,有衣穿,能吃饱饭,还能读书识字,是不是好官?”

张宾张了张嘴,说不出话,好半天,才艰难的吐出两个字:“好官。”

他是给事中,他是了解民间疾苦的,他不能昧着良心。

太祖分设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给事中不是摆设的。

在《明典.职官二》里明确规定了给事中的权力。

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部百司之事。有驳正制敕违失之权。

每科设都给事中正七品一人,副都给事中从七品一人,给事中从七品若干。

典型的以小制大,位卑权重。

且直属皇帝管辖。

除了皇帝,谁的话也不好使。

若真发起疯来自己都怕,连皇帝的帐都不买。

反正就是一七品芝麻官,就算是被削了也不心痛,谁怕谁?

光脚的不怕穷鞋的,逮谁喷谁,势如疯狗,人人忌惮。

所以一般给事中,都属于官场中的混不吝。

可现在,张宾这样一个混不吝中的混不吝。

生生被王大柱逼得说出了一句“好官”,实在有些羞耻。

于是张宾决心找补回来,语重心长地说道:

“我说这位大兄弟啊,你们县令虽是好官,可他盘剥商人也是不对的,十几二十万的银子,不是小数目,这能给多少你这样的人活路,可不能被他的小恩小惠蒙蔽了。”

话音刚落,张宾只觉自己轻飘飘的,一下高大了许多。

耳边传来众人惊呼声“放下”“放下张大人”“你这夯货,不想活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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