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七章 匿名网友

作品: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作者:观鱼的星河|分类:女生|更新:2022-11-11 18:44:46|字数:8048字

谁会闲着没事去帮喷子们点赞?

其次。

那个指责周小清的评论里,有人发“怎么不去死”的言论,也很难定为教唆犯罪。

在刑法中。

从教唆层面来看,教唆犯罪是指故意教唆他人实施犯罪的行为,由于自杀不属于犯罪行为,所以一般情况下,教唆他人自杀难以被认定为犯罪。

不过有两种情况除外,一是教唆者与被教唆人之间有相互抚养义务(如是夫妻之间),一方唆使本无自杀念头的另一方自杀,或者一方意图自杀,另一方怂恿的,那就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另一种情况,则是唆使无责任能力的人自杀,也要承担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

但在这个案件里。

周小清属于十二岁,已经满了八岁,属于限制部分民事责任能力的人。

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认知。

不能算是无责任能力人。

别人虽然进行了言论引导,但轻生的念头、行为都是她自发产生的。

喷子虽然骂了“怎么不去死”之类的言论,但出发点却并非是真正教导人去死。

仅从这点上,很难将其定性为教唆自杀。

而从帮助自杀行为上来说……

喷子们只是骂了一些话,并未存在帮助周小清自杀的具体行为,无法构成帮助他人自杀的故意杀人罪。

类似这种只是单纯提供心理暗示,在心理或者神上鼓励、促使他人自杀,并没有表露出外在的帮助行为……

是不会构成刑事犯罪的。

在我国。

自杀不属于犯罪,仅仅是言语、暗示上帮助他人自杀,更不会构成教唆犯罪。

因为……

自杀主要还是取决于自身的决定。

他人没有帮助行为,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

反之。

若是一个人想要结束自己的生命,主动请人帮忙,就算事先签订了免责协议,但这个帮助的人也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如说某病人治疗过程过于痛苦,请求儿子拔掉氧气管,终结生命。

这类行为……

依旧会被检察机关起诉,追究其儿子的故意杀人罪。

回到周小清的案子里。

就刑事责任来说,很难说是起哄、怂恿行为引起了这起事件的发生。

这也是为什么……

以前的网络上,出现了那么多被网暴自杀的人,最后都不了了之。

那些人,是无法追究相应责任的。

别说刑事。

有时候就连民事责任、行政责任都没有。

正在秦牧思索的时候。

青岚见许久没有回复,又发来了个消息。

询问道:“up,这家人听说都快伤心死了,有没有可以让这些喷子们受到惩罚的方法啊?”

秦牧叹了口气。

将教唆犯罪的定性和入罪标准讲了一遍,发了一段语音过去。

和论坛里的粉丝们讨论的差不多,这个案子最多是追究他们诽谤罪。

还不是人人都能追究的那种。

“叮!检测到宿主身边发生了新事件,自动触发系统任务。”

突然间。

他脑海中,又响起了一个声音。

系统任务,再次触发!

“叮!请宿主在以下任务中选择其一:

一、帮助周小清讨回公道,让喷子们受到相应的惩罚;

二、彰显公平正义,使唆使轻生者受到应有惩罚;

三、彰显社会公德,正确引导善心善行,揭发捐款背后的肮脏行为,震慑慈善捐款行业。”

“叮!本次系统任务结束后,将根据宿主的任务完成度,结算相应随机奖励。”

听到这个声音。

秦牧不由愣了一下。

系统任务的出现,他并不奇怪。

让他惊讶的是……

系统任务里,居然还有第三个选项!

让他帮助周小清的同时,把行业也给震慑一遍。

“这个事情……难道不仅仅是喷子事件?”

他挑了挑眉,很快反应了过来。

根据系统任务的显示。

除了喷子之外,恐怕这次捐款的背后也有点不干净。

不然系统不会刷出第三条任务线。

“叮!请宿主尽快做出决定!”

见他久久未决,系统声音响起。

再次催促道。

秦牧深吸了一口气,目光落在了第三个选项上。

看来……

休闲的假期,是彻底结束了。

他又要忙碌起来了。

……

半日后。

秦牧乘坐飞机,返回了晋城。

回到了山水花园小区。

一路上。

都在仔细思索这个事情的应对方法。

想要***,必须要用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

目前。

他要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喷子们二是捐款。

喷子们的事情已经很明显了。

想要让他们受到制裁,必须要先立案,查明这些人的地址。

想到这里。

他启动了【虚空索敌】功能,找到了那个视频。

在评论区的一楼。

周小清的评论被许多“善心”爆棚的网友们多次回复,抨击她“一块钱也好意思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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