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大人!”
被告方的代理律师川崎弘人一下子就提出了一个让人惊讶的观点,
“我方认为,艺人是公众人物,对于隐私权的判断标准应该更加灵活.....永山直树先生是在公众场合拍拍摄....”
“反对!”沼田高典大声说道。
“??”对方律师无语,“沼田律师,我还没有陈述完观点,也没有提出问题....”
“我该反对还是要反对的!”沼田高典依旧反对。
“咳咳....”法官不得不开口,“沼田律师,你反对什么?”
“被告律师基本事实错误,我方原告永山直树先生并不是艺人!!!”
“???”
众人的目光再次看向了永山直树....而永山直树也露出了羞涩的笑容......咱不是艺人哦~
“沼田律师,你是在开玩笑吗?!”
“当然不是!”沼田高典信心满满,“所谓艺人,是指和经纪公司签订合同,开展经纪业务,从事演艺表演的职业人员.....”
“我方当事人从未签订经纪合同、也没有通过演艺表演获得报酬.....”
“反对!”《东京体育报》的总编一下子激动了起来,“我反对!!!”
法官无奈地拍了拍脑袋:
“今村顺一总编,你不是律师,不能喊反对!”
“可是我有事情要说!”
今村顺一着急了,
“永山直树明明上过通告,最早是和松田圣子,然后是和在坐的中森明菜也一起上过《夜hit》!!!”
作为娱乐报纸的总编,今村顺一还是有一把刷子的,四五年前的事他都记得!
“啊.....”
永山直树看了一眼明菜,也回忆起来了,他刚刚进入艺能界的时候确实参加过节目来着。
不过.....永山直树笑道:
“我是被邀请去做嘉宾的......费用是‘车马费’......从来不是出场费哦!”
“.......”
虽然给钱,但是由于永山直树确实没有签过经纪合同,所以都是以类似车马费的形式打款的......
这在业内是常例,有些节目会请只出场一次的专业顾问之类的,他们又没有事务所,都用这种形式打款。
其实和艺人的出场费是一个类型,但是在法律上却是完全不一样~
“这....这不是一样的嘛!”
“在法律上不一样哦!”
“......”
今村顺一无奈地坐了下来~
法官感觉今天的庭审太乱了,连忙维持秩序:
“请被告律师继续陈述,其他人不得打断!”
“嗨.....”
川崎弘人稍微缓了一下,
“即使不是艺人,但是永山直树先生作为公众人物,对媒体应有一些容忍.....永山直树先生在之前也经常被拍到照片,也上过头条.....从未追究....”
说了很多,意思就是永山直树在以前也经常被报道,应该已经习惯了,这次也只不过是又一次报道而已,没必要抓着不放。
“以前经常被拍到,从未追究,但是并不代表侵犯隐私权、侵犯名誉权的事实不存在!”
等川崎弘人一说完,沼田高典就站起来大声反驳,
“追不追究是永山直树的选择,法庭应支持我方当事人对自身权利的维护!”
“按照惯例......媒体拍摄公众人物从来都是可以的!”
“我才不管惯例不惯例的.....从来都可以,那就是对的吗?!”
有些事就是不上称没有四两重,上称一千斤打不住......以前不追究,你好我好大家好,但是我现在追究了!
我没有授予你拍摄我形象的权力,你就是侵犯我的肖像权和隐私权了!!
沼田高典这个时候觉得自己就是正义、法律的化身!!!
不过对方的辩护律师川崎弘人依旧在拿过去的判罚案例、媒体的特殊性、民众的知情权说话~
毕竟霓虹是欧洲法律体系,讲求习惯法,法官对于判例十分看重。
在一个多小时的唇枪舌战之后,沼田高典做总结陈述:
“法官大人,本案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社会关注度高......是媒体‘第四权’,即监督权对于个人权利侵犯的一次典型案件.....”
“但是媒体的‘公权力’也需要受到限制和监督,法律是限制媒体无限权力的准绳.....”
“对于此案的判决很可能会影响到后续相关案件的判断标准!”
“希望法官慎重考量,给予我方当事人以正当的判决!补偿我方当事人的名誉损失、精神损伤.....”
“......”
法官沢田秋智听着这些话十分无语.....从前几天开始,各个法律界的电话就打给他了,双方都在用各种手段想要影响到法官的判罚~
不过这也没有办法,西方法律体系就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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