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六、徐生洲的一天(完)

作品:史上最强大学|作者:何事公|分类:都市|更新:2025-01-13 10:20:02|字数:6340字

邹文大加肯定:“你们学校对于裂银杏的周密保护,那是有目共睹的。我们厅里经常称赞你们措施得力,说是保护力度不下于黄山迎客松。如果其他单位都像你们这么用心保护,很多珍贵野生动植物又怎么会濒危灭绝呢?不过,保护很重要,利用同样很重要!”

华霆此时插话道:“徐校长,你们学校申请采集裂银杏根、茎、叶、花、果实及种子的采集证,厅里已经批准了,我给你们带了过来。”

说着,他从随身的公文包里掏出一张盖有鲜红大印的红头文件,递给了徐生洲。

他说的没错。

神州科技职业学院也申请了采集证。

虽然在把裂银杏列入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之前,学校凭着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便利,采集了不少样本,但那是合理不合规。

现在能申请,为什么不申请?样本总是多多益善,新鲜的说不定更好。

大不了新采集的样本管理得更严密些。

华霆又说道:“只是,你们申请采集的量很小啊?”

徐生洲道:“我们当然是坚持保护第一、干扰最小的原则。”然后他看向那份文件,顿时目光一凝:“什么?金陵大学、金陵师范大学、金陵林业大学、江南林业科学研究院也都申请了采集?而且采集量还那么大!”

就好像自家的孩子,自己精心呵护,平时手指头都不愿意碰一下。结果到了社会上,天天熬夜加班996,被摧残得秃头油腻黑眼圈。老父母的心得有多痛?!

华霆笑道:“他们也是依照国家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合理合规申请的。他们对裂银杏的研究刚刚起步,自然需要更多的样本,采集量难免要大些。这都是可以理解的!”

陈康彦也看了文件,面色涨得通红:“既然华处长说合理合规,那咱们就按法律规定来。根据国家野生植物保护条例,采集珍贵野生树木的,依照《森林法》的规定办理。对不对?”

华霆略略迟疑,才回答道:“对。”

“好!《森林法》规定,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对不对?”

“对。”

“好!根据我们学校和金陵市城投集团签署的合同,校园范围内土地上的所有附着物,包括花草树木,都归我们学校所有。根据《民法典》,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凭什么省林业部门不经所有者同意,就可以批准其他单位采集?”

华霆道:“因为野生动植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错!《民法典》的规定是,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换而言之,如果法律规定不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就不属于国家所有!”

看来陈康彦是有备而来,一个搞生物的,居然连法律条文都记得一清二楚。

也不难看出,陈康彦是被对方逼到了墙角。

邹文见双方剑拔弩张,赶紧打了个圆场:“我们这次来,就是来征得你们同意的嘛!”

陈康彦马上表态:“那我们不同意!”

邹文大为不悦:“我们知道,裂银杏内酯有良好的保健功效,蕴含着巨大的商业利益,但谁不能画地为牢,觉得你在研究,别人就不能研究。这是典型的学阀作风!是科学研究中的山头主义!科学研究,归根到底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现在人民群众对裂银杏内酯有需求,你们却把裂银杏树作为私有物、自留地,不让别人研究,阻碍人民群众对健康身体的迫切需要,你们这是对人民群众的严重不负责任!”

徐生洲被气笑了:“怎么就不负责任了?难道裂银杏内酯不是我们发现的吗?”

邹文道:“不错,是你们发现的,但这不是阻碍别人研究的理由!”

徐生洲道:“照你这么说,《专利法》就是个摆设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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