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 天高地远

作品:青龙圣仙|作者:大鹿鸽|分类:仙侠|更新:2023-02-25 00:00:45|字数:6278字

鹤城建都已有七年,文臣士子们将上京城的规矩,又一次搬到了这里。

青龙军各级将领大多留在鹤城府邸,连年作战,终于迎来难得的休息机会。

大部分人选择闭门不出,和妻妾儿女享受天伦之乐。

当然也有些懂得人情世故的将军,明白朝堂之上的文官有结交之必要,托宗族里的亲眷拉关系,组几场酒局联络一下人脉。

黄羽和白兰前往三山关驻守,在临出发前将轩辕玉华留下的木盒转交给牧云。

其中是意经过改良的组织细胞,只要解除限制,他就能恢复本体。

牧云虽不解轩辕玉华为何会将意的细胞进行改造,但有一点很清楚,目前还不是让意复活的时机。

他居住在圣武殿,连日传授萧汉太极乾坤诀和十八般武艺。

萧汉天资聪颖,一点就通,可称万中无一的绝世天才。

不过三日,便领悟了晦涩难懂的太极乾坤诀。

以道家呼吸吐纳之法养身,再行修习精妙武技,便觉融会贯通。

牧云自从找回青玉剑后,与太阿剑魂的关系逐渐疏远。时隔七年之久,已觉它无法完全为己所用。

待萧汉能熟练使用玉葫芦,牧云召出造型精致典雅的神剑太阿。

“父亲,这柄剑的气息好强!”萧汉双手捧着太阿剑,能感受到剑魂向他发出的召唤。

“你能感受到剑魂?”牧云深感惊奇。

他失去记忆期间,明知太阿剑是强大武器,却是无法驾驭。

萧汉一个初接触修炼的入门者,能够唤醒太阿剑的剑魂,天赋可见一斑。

牧云看见萧汉握住了剑柄,鼓励他道:“汉儿,试着把剑拔出来。”

萧汉左手持剑鞘,右手握紧剑柄,干脆利落地拔出了宝剑。

有那么一瞬间,太阿剑绽放出了璀璨光华。

比之牧云使用时,显得气势更盛。

修仙界有句广为流传的话——不仅是修仙者选择法宝,法宝也会反过来选择适合它们的主人。

毫无疑问,萧汉是比牧云更适合佩戴太阿剑的人选。

“父亲,它好像很开心。”萧汉满脸惊喜地抬起头,看向微笑注视他的牧云。

“从今天起,你就是太阿剑的新主人。”

“原来这柄剑就是神剑太阿。”萧汉爱抚地触摸剑身,眼神中满是迷醉。

他看过了牧云使十八般武艺,独爱剑法,对别的兵刃武技不感兴趣。

如今又拥有了太阿剑,更加坚定了心中的想法,仰头问牧云:“父亲,我能只学剑法吗?”

“剑是百兵之君,你是夏国太子。修习剑法,正与你身份相合。”

萧汉闻言大喜,学习青莲剑诀自是用功百倍。废寝忘食,不过月余已达到精熟程度。

相较于牧云修习青莲剑诀的过程,可以用云泥之别来形容。

在此期间,萧汉的学业也没有荒废。

每晚挑灯夜读,用功程度令牧云为之赞叹。

如果换作是他,可没有萧汉的心境。

至少在灵泉山当金波童子时,他不仅有佳人相伴,兜里还倍儿有钱,爱好十分广泛。

萧汉学的都是韬略治理之术,听起来就感到乏味。

他能坚持下来,足堪东宫寄托。

牧云和女帝提前沟通,决定在腊八节这天,带努力用功的萧汉到鹤城逛逛,体验一下人生百态。

女帝犹豫良久,方才答应下来。

她想派几名红线的精锐暗中跟随,被牧云果断拒绝。

他可不想逛个街还被跟踪。

萧汉穿上缩小后的麻布长袍,袖子略长,用护腕扎住方才好了些。

牧云带他步行离开皇宫,按照鹤城地图的标记,先行前往柴府。

自从龙城一别,牧云和柴荣已有许久未见。

如今柴荣担任南夏国户部尚书,掌管一方钱粮,在朝堂中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若是皇子众多的情况,必会有皇子争相将其拉拢至麾下。

皇族后裔只有萧汉一人,容易断了苗裔,但没有党争的风险。

相对来说是弊大于利。

牧云和萧凰都是修仙者,追求的是长生不老,很难延续血脉,故此需要萧汉延续皇室血脉。

这孩子从出生时,就注定了日后要迎娶诸多妃嫔。

他现在还不知道自己会遇到这个幸福的烦恼。

户部尚书掌管钱粮,但柴府建筑并没有奢华质感。占地面积很大,高墙大院,里边没有任何多余装点。

房屋采取了最质朴的建筑风格,植被稀少,只有零星几个侍女和小厮维护柴府卫生和日常事务。

柴府管家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见牧云带了个小孩进院,即刻明白对方身份。

急忙掸了掸袖子上的灰,小跑过来行礼。

牧云拦住了他:“今天我们是来串门的。没那么多规矩,礼数都免了。”

管家引着两位贵客穿过回廊,到了柴荣和夫人居住的小院。

院中环境雅致,石桌旁有两个稚童在对弈。

柴夫人坐在旁边,静观两个儿子互相耍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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