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英雄救美得重金 失期之罪十日禁

作品:穿王之亡|作者:无为未来为家|分类:历史|更新:2023-03-26 11:31:08|字数:4750字

“失期当罚,请无忌兄归营十日,令全军将士尽习军规军纪。”曹昂下了判决通知书。

关禁闭十天,不疼不痒。但却要统一军令,统一思想。可见曹昂确实有两把刷子,曹操不好色的话,估计都没三国。

领命而去。那个不认识的中年人一直在思索中,就只他进来时,看了他一眼,然后全然不曾理会后面的事。

回归自家营寨。不让岀营对他来说是好事,正不想为别人卖命。突然觉得这个女人给他带来了好运气,要不然真不好交代。

其实他清楚得很,曹操只是打压而已。收了他的人,再收了他的心,心甘情愿去卖命,对他只会好不会差。

与老板同行,怎样才能获得信任,还保全自主性呢,魏王绞尽脑汁地想。

卖命?命只有一条,不卖。送钱?露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不行。送女人?曹操口味重,专好人妻,手头上刚好有一个。

不行,不行。不符合他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这种事干不来,三观不合。

有些头疼。不过还是要挖掘一下这个女人,太不简单,必须搞清楚底细。

在中军大帐想了许久,就要去探望那个美妇人。李发进来告知,接到于禁密信,张绣愿意归顺,仗不打了,双方正在谈。

怪不得关他禁闭,原来是张绣服了。否则估计第一个上场的就是他。曹昂是真心厉害,不得不让他佩服。

曹氏父子一个唱红脸,一个唱黑脸,所有要素都能考虑进去,而且毫无违和感。果真是虎父无犬子,相得益彰。

不过千算万算,不值天一划。让李发密令黑夜义从探寻一个女人,张绣的婶婶,邹氏。一旦邹氏进曹营,就是变天之时。

李发得令,觉得主公越来越神了,张绣婶婶都知道,打仗和女人有什么关系,简直风马牛不相及。但听主公的没错过。

令李大嘴做些精致饭菜,送去他的寝帐,并温两壶酒。他要招待贵客,一来就送金银还有气运的美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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