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詹姆

作品:冰与火之血狼春晓|作者:百万狸花猫|分类:奇幻|更新:2023-03-28 16:14:58|字数:19756字

若是事不可为,休怪我把对铁王座的誓言置于最前。

冷风继续呼啸,他转头看了一眼伊林派恩,他更憔悴了,滑稽的头发、苍白干涩的褶皱皮肤、深凹下去的眼,像个活死人。也许早在疯王割了他舌头的时候就死了。

詹姆长叹一口气,即使是这个活死人也比他有力量,他可以轻易将没有右手的残废每每扁到全身疼痛,站不起身。要是谁拉开这残废的皮甲,就能看到他身上一块块青紫。往好的地方想,每一块都是进步的证明,要是往坏的方向……他不想去想。

上一次他觉得如此无力的时候还在临冬城,不过那时是带着真诚的羞耻。那时他的右手还不是黄金,他用那只右手在征讨御林兄弟会中建功,并被那个拂晓剑神册封为骑士。便是那样的手也打不赢那个只有十五六岁的杂&种。

瑟曦总算对了一次,我不该与她较技,若不是想宰掉一个孩子——没有哪个比杂种女儿更合适——给蠢猪国王、临冬城公爵一点颜色,我不会与一个女孩或者杂&种对战,哪怕是报比武大会被击落的仇或者为姐姐出气。战败后,瑟曦对他没有好脸色,说拿剑的该是她,而他则应该负责喂##奶。她兴许没有拿剑,但她手握酒壶或是酒杯的姿态胜过全天下任何一个女人。

他多次想到那个血狼女。她出剑迅速刁钻,身形极快,力量也够大,每每有独特的攻击方式让他行动受挫,在他得意的剑招之下,往往也能以他不理解的方式逃脱。她有剑客的天赋,在年龄更轻时步战击败赛尔弥爵士足该让我警惕,不过自负的狮子全然认为是老骑士已经太老不堪用。

我不该鄙视老队长。

总之,这确实是个足够厉害的剑客,让他心生敬意,他甚至在比武后还向瑟曦提议让小乔娶了她,但他收获的不过是另一巴掌,“你的脑袋进屎了么?”她嘲弄。

相比嘲讽,提利昂对他的失败倒是宽容多了,“要是我,就该怀疑是否是往日太骄傲,放松了训练。”自那后,他加强了训练,为了提高速度,他反复修习基础剑招,增加出剑速度,同时与多人对战,增加敏捷和反应。现在这一切都没用了,勇士团取走了他的右手。

想到这,断肢处再次发来隐隐的阵痛,但已不像最初那样深入骨髓了。他垂下金手,放在马背上,马儿吹了个鼻响,像是不满——侍从为这次远征给他准备了两匹马,屁股下的这匹名为光辉,另一匹等待临幸的叫做荣耀,他笑嘻嘻接受了这两个名字,侍从要是没有一点儿幻想,很难在艰苦的战斗中坚持下去。

他用左手稍微安抚了一下光辉。不满就不满吧,别像我老姐那样撒泼就行。

光辉是一匹年轻稳健的白色母马,与他的白披风正搭调,由他的侍从为他挑选,“足够听话”,矮个侍从卢告诉他选择的理由。但他明白,侍从实际想说,那匹他爱的强悍战马启动太快并不适合一只手的残废。

反正这次出征多半不会遇到野战,行吧,就让我们一直这样保持语言上的礼貌,就像伊林佩恩那样。

离开王领后,景色很快变得不同,原野变得荒僻,原本一座座生机盎然的果林、庄园也变得渺无人烟,所见要么是荒废的田地,要么是残破的房屋、火烧留下的残迹,这里承受了大部分战争的破坏。

这也要算在父亲大人的功绩上。

泰温大人从一开始就认为河间地是铁王座的敌人,因此战争稍一爆发,就在他们的土地上烧杀抢掠,这确实充实了后勤,打击了对手,但也将河间地整个推向敌对。

要是我娶了莱莎徒利,泰温公爵还会这么果断行动么?命运难以假设。

姐姐那晚为他脱了衣服,为他斩断了这条命运线,为此,泰温公爵失去了他寄予厚望的继承人,霍斯特徒利失去了一个兰尼斯特的女婿。想到莱莎后来那个样,他为小指头惋惜,碰上这种疯女人,任你再精明也受不了。

当天,他们在一片村庄的废墟中安营扎寨,他像深入敌后一样,命令军士挖掘坑道,做好敌袭防御。经过呓语森林的大败,他绝不会让这种悲剧重新上演。军士们对这种命令有所抵触,泰温可能会割掉嚼舌根的士兵,但他决心不予理会便罢。

主帐安排在了废墟的主堡中,他们拉倒了一面看起来摇摇欲坠的砖墙,在原地搭起帐篷。院子的四面院墙基本保存完好,大多已被枯萎的藤蔓占据,留下残破的黑色黄色枝条,大部分看起来的衰败要拜它们所赐。大军的其他营帐则围绕这个废弃的宅院搭建。

将士兵和伙夫赶出院子后,他留下伊林佩恩在主帐外训练。他们对战了数百下,他感觉良好,觉得或许要不了多久,就可以适应战斗节奏。或许是察觉了他的自得,伊林佩恩加快了速度,迅速刷开了他的剑,对着他的背狠狠来了两下。詹姆看着他露出了丑陋又得意的嘲笑。

麻的,反正时间还多,总有一天我要将你这个没舌头的刽子手痛扁一顿。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上一页目 录下一页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我的书架

如果您喜欢,请把《冰与火之血狼春晓》,方便以后阅读冰与火之血狼春晓第二十三章 詹姆后的更新连载!
如果你对冰与火之血狼春晓第二十三章 詹姆并对冰与火之血狼春晓章节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后台发信息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