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明清:官秩的高度集权与僵化
1. 明朝:废丞相与品级固化
中央:朱元璋废丞相,设内阁大学士(正五品,后期加三孤衔至从一品),六部尚书(正二品)直接对皇帝负责。地方设三司(布政使司、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互不统属,均听命于中央。
品级体系:文武官均为九品十八级(每品分正从),如正一品为太师、太傅,从九品为县主簿。科举出身者可直接授较高品级(如进士一甲授翰林院修撰,从六品),非科举者(如吏员)最高仅至正七品。
2. 清朝:满汉双轨与官制僵化
满汉分设:中央机构如六部,尚书、侍郎均设满汉各一员(满官品级略高),地方总督多由满人担任,体现民族特权。
阶官与封赠:文散阶如 “光禄大夫”(正一品),武散阶如 “建威将军”(从一品),仅用于封赠荣誉;实际职掌由 “实缺” 决定,如总督(正二品,加兵部尚书衔为从一品)、巡抚(从二品,加侍郎衔为正二品)。
科举与捐官并行:科举仍是正途,但晚期捐官泛滥(如捐知县需银数千两),导致官僚体系腐败,官秩沦为敛财工具。
七、官秩演变的核心规律
集权化:从贵族分权到皇权独尊,官秩始终服务于中央集权,如秦汉废分封、隋唐分三省、明清废丞相。
专业化:从 “亲贵合一” 到 “职官分离”,散官、阶官、职事官的分野,体现官僚体系的职业化与技术化。
等级森严:品秩从秦汉秩石到明清九品,等级划分愈发细密,通过服饰(如明清补服)、礼仪(如趋避制度)强化身份差异。
选官联动:官秩与选官制度(察举、科举、捐纳)紧密挂钩,成为社会流动的主要通道,也反映王朝兴衰(如科举鼎盛期官僚体系更具活力)。
总结
古代官秩制度是一部浓缩的政治史:它始于血缘贵族的世袭特权,历经官僚体系的专业化改造,最终在明清皇权专制下趋于僵化。其演变既体现了治理技术的进步(如隋唐阶官、宋朝磨勘),也暴露了封建制度的本质 —— 官秩始终是皇权控制官僚、维系统治的工具。这一制度的遗产,至今仍可在现代行政体系的层级设计中觅得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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