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1章 以吏为师,以法为教

作品:始皇帝|作者:迦太基的失落|分类:历史|更新:2023-07-21 17:36:44|字数:9038字

“可随着时间的变化,儒家的学说会逐渐取代法家,成为秦礼的根本所在。法家是斗不过儒家的!”

吕不韦问道:“这是为何?”

韩非笑道:“我为法家学徒,可我的老师荀况却是儒家夫子,为何我不能师从法家夫子?”

吕不韦笑道:“是呀,你有些奇怪!”

韩非说道:“想要学习纵横术,要向纵横家夫子学习;想要学习名家之术,要向名家夫子求学;想要学习农家之术,要向农家夫子学习;想要学习法家之术,却不能向法家的夫子学习,而只能向儒家的夫子学习!”

“原因只有一个。法家没有夫子,多数官吏也不愿教授民众法律。秦国之法,欲以吏为师,以法为教,何其可笑!”

吕不韦说道:“官吏不愿意当民众的老师,不愿意向民众教授法律,这是为何……我明白了……”

很多道理,对于聪明人而言一点就透。

后世有一句话,只要两种人才会专心的研究法律,一个是法官,一个是罪犯。

至于普通的民众,多数是不懂法,也是不知道法,多数是法盲。

不要笑?

很多九年义务教育,大学毕业的也未必懂法。

至少你上去考一下他,宪法有几条几款,刑法有几条几款,交通法有几条几款,九成九的中国人回答不出来。

很多中国人不懂法,也不需要知道具体的法律条款,只需要知道不偷不抢不杀人,走路遵守交通规则,按时纳税,多数一辈子也不会违法,更是不会犯罪。

甚至很多民众纳税都不需要。

毕竟,月收入三五千,或是直接在路边摆摊挣辛苦钱,苦巴巴的无比,还缴什么税收。

九成五人口是法盲,不懂得法律条款,可还是社会安定。

至于那些懂法的,一部分是法官,律师等,这是职业需要;一部分是就是某些人想要犯罪,想要钻法律的空子,于是要研究法律。

在秦国也是如此,那些懂法的是秦吏。

秦国的计划是,以秦吏为老师,以法律书籍为教材书,教导民众普法,懂法,守法。

计划是很美好的。

可问题是,秦吏愿意民众知道具体的法律内容吗?

根本不愿意,也不会教导民众知法。

若是人人懂法,还怎么为自己谋取私利。

只会霸气的说一句,老子就是法。

在某个大泽乡起义时,陈胜更是说:“失期,法皆斩!”

于是,几百人选择造反。

可秦朝竹简,明确解释了对失期的惩罚:征发徭役,迟到三天到五天的批评教育;迟到六天到十天的,罚一张盾;迟到超过十天的,处罚一副甲胄。如果是遇到了大雨这种不可抗力,就算是晚到了,也不作任何处罚。

换句话说,无论迟到多久,都不会杀头的。

为何陈胜会说这个。

因为民众不知法。

陈胜是屯长,是秦吏,却是知法。

我说的就是法。

大泽乡起义,与其说是农民起义,不如说是秦吏起义。

最后建立汉朝的,刘邦、萧何、曹参等人,更是秦吏出生。

……

PS:关于陈胜吴广起义,所谓失期皆斩,可睡虎地秦简的记载冲突。现在史学家有三个理解,一个就是陈胜在说谎,在欺骗民众,毕竟多数民众不知法;第二个,就是秦二世时代修改了律法;第三个,就是一人罚款一个盾牌,或是战甲,民众承受不住,没钱只能造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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