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四十二章 更名之议

作品:廖凡民的江湖|作者:风中的失落|分类:体育|更新:2017-12-08 19:37:07|字数:7136字

“我建议,飞亚公司的股权,做出如下的调整,廖凡瑶拥有的百分之六十的股权,以及沈亚玲拥有的百分之二十的股权,全部无偿转让给廖元浩,剩余的百分之二十的股权,依旧由秦玉华拥有,廖凡瑶拥有民惠物流公司的百分之八十的股权,无偿转让给廖元浩拥有,沈亚玲拥有的百分之二十的股权,由飞翔集团出资收购拥有。。。”

沈祖康提出的建议,不会有人反对。

其实沈祖康早就不满意廖凡瑶拥有两家公司绝大部分的股权,在他看来,尽管俩方面和廖凡瑶是亲兄妹,但是有些情况是无法控制的,在廖元浩出生之后,沈祖康就有了这个提议,为此还专门到相关部门去咨询,廖元浩拥有公司的股权是完全可行的,只是廖元浩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指定监护人帮忙管理其名下的股权。

在指定监护人的时候,沈祖康坚持让廖凡民和沈亚玲负责,以廖凡民负责为主,廖凡民则想着让沈祖康负责,在沈祖康的坚持之下,最终还是廖凡民做出了妥协,不过他说了,自己在政府部门有职务,监管公司恐怕不合适,沈祖康表示,平时的监管事宜可以负责,不需要廖凡民操心。

让廖凡民想不到的是,沈祖康拥有的飞翔集团的全部股份,也要无偿的转让给廖元浩。

后来廖凡民弄清楚了其中的原因,在廖凡民和沈亚玲结婚之后,沈祖康也准备成家了,随着年纪的增大,身边需要有人照顾,为了预防再婚之后出现的财产纠纷事宜,沈祖康决定将飞翔集团的所有股份,全部转让给廖元浩。

在公司的监管事情上面,沈祖康有着同样的想法,避免因为自身监管公司,出现公司权益方面的纠纷。

从股权转让的那一天开始,沈祖康作为公司的员工,每个月会领取工资,这样相关的财务事宜就好说了。

对于沈祖康这样的做法,廖凡民不好怎么说,毕竟是再婚,不是同甘共苦的夫妻,有关财产方面的事宜,如果不很好的处理,可能会出现纠纷,而且影响到感情,不过沈祖康决定将杭州的房屋也过户给廖元浩的时候,廖凡民明确表示了反对,沈祖康仔细思索之后,也没有继续坚持,再婚的男女双方,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如果什么都没有了,人家凭什么跟着你生活。

有关公司股权的事宜,沈祖康说完之后,沈亚玲的眼睛瞬间亮了,迫不及待的开口了。

“好啊,我同意,将我的股份全部都转给浩浩。”

廖凡民看了看沈亚玲,还是有些无奈。

说起来廖凡民的确不差钱,已经为廖元浩创造好了足够的物质财富,他也知道计划生意政策将在数年后放开,到时候沈祖康肯定会要求沈亚玲生二胎的,所以这方面也要做好准备,家里的钱财必须有清晰的筹划。

会议很快结束了。

廖凡瑶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关于股权处理的全权委托书都在公司,拿到工商部门去就可以办理,这没有什么困难的,将飞亚公司和民惠物流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廖元浩之后,沈祖康还要抽时间回到杭州去,将自己拥有的飞翔集团的股份转让给廖元浩。

只不过这里面有一个小的问题,那就是廖元浩控股飞翔集团,而民惠物流公司剩余的百分之二十的股权,也是飞翔集团控制,如此整个的民惠物流公司,其实就是廖元浩掌握了全部的股权。

好在民惠物流公司不是有限公司,独资控制也没有多大的问题。

走出写字楼的时候,廖凡民低声和沈亚玲说了沈祖康的事情,这一次沈亚玲没有特别反对,算是同意沈祖康再婚了。

看样子每个人心中都有小九九,以前沈亚玲不同意沈祖康再婚,有感情方面的考虑,恐怕也有财产方面的考虑,现在绝大部分的财产都转移给廖元浩,沈亚玲也就不会强烈反对了。

喜欢廖凡民的江湖请大家收藏:(www.zuiaixs.net)廖凡民的江湖醉爱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上一页目 录下一章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我的书架

如果您喜欢,请把《廖凡民的江湖》,方便以后阅读廖凡民的江湖第五百四十二章 更名之议后的更新连载!
如果你对廖凡民的江湖第五百四十二章 更名之议并对廖凡民的江湖章节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后台发信息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