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谁是受害者?

作品:重返七零,回首人生|作者:深夜打更人胖胖|分类:都市|更新:2024-05-03 09:32:30|字数:4612字

邓莲带着这个疑问回到了家,她辗转反侧,彻夜难眠,她太想知道事情的真相了!

她开始去调查,她多方打听,才知道这个黄英的家庭可不简单,妈妈是教育局领导,爸爸是公安局局长,妥妥的高干家庭!

这事说起来也简单,就是78年高考的时候黄英没考好,因此情绪低落,每天在家郁郁寡欢。

这可把她的高干爸妈急坏了,左思右想,就打起了“顶包”的主意。

不过他们很聪明,专门查找了县城考生的资料,从中找了好几个与女儿年龄相仿,学习成绩还可以的女学生。

他们发现这个叫邓莲的学生跟女儿的年龄相近,且高考成绩不错,还考上了湘南大学。

最关键的是这位叫邓莲的女学生是农村的,家庭背景简单,就是极为普通的农民家庭。

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即便是事发败露,也拿他们没办法!

于是乎,他们找到了一中的副校长李天,篡改了黄英的资料,截取了邓莲的大学录取通知书,生生的让黄英变成了“邓莲”,得到了上大学的资格。

而真正的邓莲却蒙在鼓里,失去了上大学的机会,被迫回到农村务农。

经过无数次艰苦的走访,终于有知情人吐露了口风,邓莲知道事情的真相后,非常生气,她开始给地区纪委,政府部门写信实名举报,要求调查此事。

她的信寄到地区纪委后,地区纪委将举报信直接转给了宜城县纪委,要求宜城县纪委予以查证。

很巧合的是,县纪委书记跟这位公安局长还是亲家,邓莲在国庆节看到的那个帅气的小伙子就是这位纪委书记的公子。

可是收到了举报信必须处理呀,不然怎么跟上级领导交代呀。

于是,一份搞笑的处理意见出台了,县纪委决定:对于黄英同志顶替邓莲上大学一事,严重的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由于黄英同志在高考前未年满十八周岁,属于未成年人,不予立案,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希引以为戒。

这份处理意见给邓莲带来的打击显然是巨大的,她一夜白头,心中无比悲愤。

她知道在县城是告不倒他们了,他们的势力太大,她决定去省里告。

她那懦弱的丈夫显然害怕了,死活就是不让她去,说现在都已经这样了,就是告倒了,她又能怎么样。

是呀,又能怎么样呢?

重新给她上大学的机会吗?想想都不可能!

再说了,胳膊拧不过大腿呀,人家公安局长一个电话就可以整死你,你斗得过人家吗?

丈夫的话泼凉了邓莲的心,她心情悲愤,满腔怒火,胸中有股莫名的恨意。

她似乎魔怔了,念念不忘那个顶替她上大学的黄英,就连做梦都在念着她的名字。

有一天,趁着丈夫外出地里干活,她坐车来到了县城。

她背着一个破旧的小背包,背包里藏着家里的菜刀,她带着它来到了县财政局,一直在门口来回的徘徊,就是为了找黄英要个说法。

她终于等到了毕业后分配在县财政局上班的黄英,她质问她为什么要夺去属于她的机会。

黄英阴沉着脸,一言不发,扭头就走。

仇恨是可怕的!它使得邓莲失去了理智,她愤怒的从背包里拿出菜刀向黄英砍去,黄英“啊”的一声惨叫,手臂被邓莲砍伤,倒在地上呻吟不止。

门口的保安被惊动了,迅速赶过来把邓莲制服,并扭送到了公安局。

公安局长的千金被砍伤,这还得了!必须马上批捕!

检查院很快便提起诉讼,法院择日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判处邓莲犯故意伤害罪成立,执行有期徒刑8年。

而她的丈夫因为她的坐牢,与她离了婚,孩子也跟了父亲。

她在失去自由的同时,也失去了自己的家,失去了自己的孩子。

有人说,邓莲触犯了法律,就应该得到制裁。

可是有句话永远是对的,法律不外乎人情,从近期的舆论就可以知道,人们对邓莲的遭遇倍感同情。

俗话说,没有因哪有果呀,这种看起来公平公正的高考,却被某些人利用权力改变了规则,这让老百姓怎么想呀!

黄英被砍伤,受到了伤害,那是肉体的。

邓莲被判刑,却是心灵俱毁。

如果说某些部门能够秉持正义,想必邓莲也不会那么绝望,以至于做出这么不理智的行为。

邓莲深陷牢狱,连起码的公正都没有等到,毫无疑问,这种心灵伤害造成的痛苦会伴随她的一生,直到永远!

小县城永远没有秘密,“地下交通员”把消息传的满城风雨,身处风暴中心的宜城一中自然也不能幸免。

就连两耳不闻窗外事,全力备战高考的毕业班学生们都知道了。

他们都在担心,类次的这种事情会不会落在自己身上,自己会不会是下一个“邓莲”。

要知道,在那个年代,可没有什么电话和互联网查询成绩一说,高考成绩考生是不知道的,他们只能看学校贴出来的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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