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也是想起上次李霄离开的时候跟他说过,有什么事就来找营区找他,他才快马加鞭两个小时赶过来的。
周远听完他的故事,急得拍大腿,
“哎呀,李营长正在参加一场试验,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完事,要不我找人先去看看情况?”
因为上次他也受了吉玛一家的恩惠,有事肯定要帮忙的。
江晚宁去阻止了他,
“小周,你帮我看着孩子呗,我跟着去看看,什么时候李营长忙完了,你再跟他说一下。
放心,我肯定不会有事的。”
她说完,就叮嘱三个孩子听周远的话,不要往外跑,自己则骑上那匹白马,和男孩一起朝吉玛大姐家飞奔而去。
吉玛大姐家的蒙古包已经随着水草移动了位置,比之前的地方偏了十多公里。
她让男孩在家等着部队的人来,自己则继续往塔桑部落前进。
她根据男孩指的方向,又跑了一个多小时才远远看到一大片草原,草原上一条蜿蜒的小河像丝带一样,镶嵌绿色的的草地上。
河边安扎了一大片的蒙古包,周围是一片芦苇地。
江晚宁没有犹豫,骑着马来到了一个临时拱门前。
这里是部队大门。
有人很快拿着长枪对准她,让她下马,
“你哪来的,给我下来,小心我的枪不长眼。”
他说的是蒙语。
江晚宁赶紧从兜里,其实是从空间拿出一个翻译器挂在耳朵上,
“你刚才说什么,再说一遍。”
她说完,一个翻译成蒙语的机器音从她耳朵上挂的东西里传出来。
那人愣了几秒,感觉她用的东西好神奇,穿的还是汉人的服饰,而且是一个漂亮女人,便没有说话,而是马上叫人去通知首领塔桑。
不一会,一个穿着蒙古袍,扎着金腰带,肥头大耳的男人,双手大拇指插腰带里,摇摇晃晃走了过来。
“你就是那个会说蒙语的汉人?”塔桑脸上竟然挂着淡淡的笑。
汉人女人见到他们都吓得不敢靠近,江晚宁竟然对他毫不惧怕,倒是让他对她有几分欣赏。
江晚宁友好一笑,
“你好,我是给部队提供蔬菜和牲畜的供应商,我叫江晚宁,今天过来是跟你谈买卖的。”
她说完后,翻译器将她的话用蒙语翻译出来。
塔桑也是愣了一下,颇为好奇,随后哈哈大笑起来,
“欢迎欢迎,我是这里的首领,请随我进来。”
他觉得这个女人实在太有趣了。
他可是这里方圆数百里最大的部落,一般人没有单枪匹马来谈生意的。
江晚宁跟着塔桑走了几分钟,来到了中间的一个最大的蒙古包。
这里是首领议事的地方。
里面还有不少人正盘腿坐在一个低矮的长桌旁,一边划拳喝酒,一边拿着烤羊肉吃着。
等塔桑进去后,他直接将所有人都赶出去,然后请江晚宁坐下谈买卖的事。
江晚宁没说什么,直接从兜里拿出了一块金砖,上面写着500g的字样。
塔桑见到金砖,视线马上从她姣好的容颜转移到金砖上。
他再怎么喜欢女人,也改变不了更喜欢金子的事实。
像他们这样的游牧民族,经常需要迁徙走动,金子就因其稀缺性、价值高且不易损坏等特点,成为理想的财富储存和传承的方式。
金子就是财富的象征。
他们的服饰经常使用金子来打造上面精美的物件,比如头饰中镶嵌金片、金丝,姑娘出嫁的时候,佩戴大量金饰。
男人也会戴金耳环、金戒指等饰品。
在祭祀活动或者作为嫁娶的时候,都会用金器作为容器或者聘礼。
总之,谁的金子越多,在部落里威望越大,权利越稳定。
塔桑之所以能成为首领,就是因为父亲给他留下大量的金子,可以购买枪支,组建一支强大的队伍去干一些烧杀抢劫的事情。
看到他贪婪的目光,江晚宁知道,救出吉玛应该不是难事了。
以她的实力,当然可以杀掉这里所有人。
但她没必要大动干戈,毕竟她还是要在这个时代正常生活的。
“看来你是有备而来,肯定不是做生意这么简单吧?”
塔桑也不傻,很快就知道江晚宁来这里肯定还有别的目的。
江晚宁拿起桌上为她准备的奶茶喝一口,
“既然你这么爽快,我也不绕弯子,我可以拿金条购买你的羊群,马匹,你有多少我买多少,但请把吉玛放了,以后不再找他们的麻烦。”
她已经通过精神力感应到吉玛现在被关在一个蒙古包里,外面站着好几个拿着枪的汉子。
她不明白,吉玛既然不答应,为什么又不杀她,而是关在蒙古包里,好好招待着。
塔桑握着马奶酒的手一顿,定定看向她,
“别的都好说,吉玛现在不能放。我本来是要杀了他们全家的,但她长得和我的母亲很像。
明天我要用她陪我祭祀祖先,等祭祀完成后,我才能让她跟你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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