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御物

作品:龙十一|作者:鬼子华|分类:历史|更新:2024-12-14 11:58:57|字数:4392字

“西凉的匪徒过来抢劫,你们怎么不上报朝廷,当地官府不管,怎么不上告州衙?”

“仙人有所不知,浩明国有法令,凡跨级报案,要到县衙去填申请表,填完之后还要找县一把手的大老爷签字,如若不到县衙报备,便属于跨级报案,报案者要被罚十棍杖才能见到州府办案要员,先不说过不过的了这十棍杖,就是面对那些办案要员的刁难,也是没有人敢去的。”

因为县衙这边肯定不希望下面的人跨级去报案,因为这样会影响县大老爷的政绩,而且当地若是频繁地闹匪徒,也会纳入考评,会视为是县级官员的管理能力不良,可能会面临免职,或降职的处分。

州府的官员和下面县一级的官员之间的势力相互盘结,相互输送利益,便导致了老百姓无状可告。

渐渐的,山民们对这个国家已经失去了信任,便上山自谋了生路。”

“既然这里不能靠山吃山,为什么你们不知道换一个地方去生活?”

龙十一不解的问道。

“天下乌鸦一般黑。有山民去了另外的地方生活,去了一段的时间,又跑回来了。那些地方,对外来的人的税收,收的特别的高,还要查暂住证,时不时还要加收一些莫须有的什么费用。山民们本就生活困难,也没有本金做生意,还不如回到原地方,那样或许还有可能活下去。”

龙十一:……

龙十一:他一直以为自己的便宜爹制定的政策法令还是挺先进超前的,没想到到了地方基层,竟成了这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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