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边此时自是无法顾及她的,撒手扔掉枪柄也不去拿什么手枪和刀,就着距离够近向前一扑双臂便环抱住这货腰上,随后双腿至腰背一起使出吃奶的劲儿往外抛。
的确是全力,自从项骜练习摔跤这么多年以来还从未用过这等力量去摔一个人,哪怕是参加那达慕大会与巴特雅决赛时也没有,当时属于全力以赴了但没有拼命,因为感觉没必要,但眼下这次,是非常有必要的。
出手的一瞬,他只觉着双臂之中的这个人太重了,像抱了一块铁一样。
后者则自信哪怕是跤王来了也摔不动自己,结果他失算了,虽然远比摔正常人来的费劲却也成功抛了出去。
只是距离和高度都要缩水了很多,但依然让他在轻敌之下无法维持稳定的体态,最终以一个倒栽葱的姿势怼在了地上。
这可是天灵盖和地面硬碰硬,要是个肉体凡胎,哪怕是戴着防弹头盔这脑袋受得了那脖子也受不了,但这家伙就可以,在“咣当”一声落地后也个吭都没打,顺着着地的惯性做了个前滚翻便又站起来了。
项骜趁机拔枪再射,用的还是那支自己带来的10毫米版M1911,一口气将弹匣中的子弹全打出去了,其中大部分打在了手臂上,因为对他用这个姿势格挡挡在了面前,不过也有两发是最初打出去的,凭着速度够快赶在双臂挡过来之前命中了,一发额角偏左,一发右侧眉骨上。
只是能打死棕熊的子弹,只是擦掉了这货的两块皮,露出了下面灰白色的颅骨;至于颅骨表面,则连一点弹痕都没留下。
不过项骜并不奇怪,在确定对方不是靠防弹装备抵挡子弹后,就想胸前连机枪的穿甲弹都奈何不得,那比胸骨更硬的颅骨当然也不会怕威力小得多的手枪弹丸。
因此项骜想打的是眼睛,但说的容易,真操作起来在目标反应快移动动作更快的前提下,想要做到实在难于登天。
接下来换弹没时间,拔刀也一样,对面撤下交叉的双臂拉开拳头就攻了过来,这边退无可退,也晃动臂膀与之战在一处。
但用枪都打不过,徒手格斗又怎么能行?这是项骜第一次在搏击上感受到了那种处于巨大劣势位才有的压力。
不过他从来都不是莽夫,知道硬来不行拼了几招心中有数之后立即改变战术,从阵地战变成游击战,利用附近还算宽敞的空间和对方展开周转。
虽然因为此人的速度也快而狼狈的很,几乎就是被追着揍的局面,可也暂时维持住了不让前者迅速干掉自己的局面,双方便这么一追一赶的拉扯了起来。
之所以能不被一下追上,则是项骜终于发现了对面一个小小的弱点,即好像不会寻常的跑步,只能用短距离冲刺的方式一顿一顿的前进,确切来说就是移动时是极其短促的,一次能在眨眼的工夫里向前突进十余米,不过之后要缓上两三秒才能开始下一次动作,若强行连续两次以上,整张脸都会涨得通红,好像机器过热了一样。
由此,这边只要不在突进中被抓住或打中,就能利用这点反复闪避,让他始终都在追却总距离追上还差着那么一步。
但不用想也是个危险系数很高的活计,毕竟谁也无法保证每次自己的反应都能保持在最好状态,所以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最近的一次一个没留神躲的慢了半拍,被这家伙冲过来一记后手重拳就给轰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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