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车站,南市是全国有名的大城市,人当然多了。”谭薇摸了摸女儿干枯的头发,回复道。
“妈妈我们以后就在这里生活了吗?”一旁的十岁小男孩询问道。
“嗯,我们不用再回山区了。”
远离了噩梦之地,谭薇心情十分激动。
八十年代,正是改革开放的初期,各地都在大兴土木,蓬勃发展。
南市作为省会城市,自然也不例外。
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到处都是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盛一樊看着眼前的这一幕,心中生出无限感慨。
他想起了自己的前世,那时候的他已经开始经商,家境颇为殷实。
虽然家里没有购置小汽车,但那并不是因为买不起,而是因为父母从政,为了不被政敌拿住把柄,所以必须低调行事。
可现在他们是真的买不起,夫妻俩的钱加起来都没有两百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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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一樊看向女儿,心中的感慨瞬间被一股酸楚取代。
其他小女孩都穿着干净漂亮的小裙子,而自己的闺女却只能穿着洗得发白的黑色粗布上衣、蓝色粗布裤子,脚下踩着一双打着补丁的布鞋。
这孩子是在云省出生,那里海拔较高,空气稀薄,紫外线强。
苗苗长期暴露在强烈的紫外线下,皮肤被晒得黝黑粗糙,与街上其他孩子相比相差甚远,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以前她是白富美,现在她黑瘦挫。
他们一家四口就没有一个皮肤白皙的人,整天在户外劳作,养回来又很快晒黑,现在是彻底变的黑不溜秋了。
“盛一樊,爸妈不知道你今天回来吗?”
车站鱼龙混杂,有很多拐子,谭薇紧紧地牵着儿女的小手,目光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来回扫视着,希望能够找到前来迎接他们回家的婆家人。
然而,令人失望的是,她并没有看到熟悉的面孔。
虽然这十多年来,她与公婆未曾谋面,但她曾经见过他们的照片,对他们的长相有一定印象。
“我前天打过电话,说过我们抵达的时间,也许他们还在人群中吧。”
盛一樊皱起眉头,他知道由于自己的原因,父母在单位坐了十来年的冷板凳,但他仍然不愿意接受父母轻易地放弃了自己。
在上一世,他是父母的骄傲,人人都夸赞他们会养育儿子,就连哥嫂都得看他的脸色过日子。
可如今,自己成为了家里的拖累,哥嫌嫂厌父母不待见。
这一切,都怪那个该死的宋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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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是自己已经被盯上了,盛一樊一定要写信举报他不正常。
上辈子宋宣可没有这么厉害,所以他这个人一定有问题!
盛一樊怀疑宋宣也重生了,甚至重生的比他还早,所以才会不搭理谭薇。
既然老天爷让他重生了,为何还要让宋宣重生,那他重生还有什么意义?让自己吃苦受罪吗!
“走吧,我们自己打车回去。”盛一樊心里很不平衡,但他也不能当众发疯,只能压下愤懑带着妻子回家。
回到市政大院,他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盛一樊以为自己只会在乡下待一两年,就能回城靠父辈关系进一个旱涝保收的好单位,等改开后就能办理停职留薪下海经商。
谁知道自己竟然一去不复返,白白在乡下蹉跎十来年。
早知道他就安安分分地在光山大队下乡,不去打探宋宣的消息了。
现在不仅打草惊蛇,甚至还拖慢了自己发家致富的进度,他现在钱权皆无,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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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薇回去后,你给我收敛一下你那臭脾气,否则我可保不了你!”
盛一樊站在自家门口,一脸严肃地对妻子说道。
因为生活不顺,谭薇的脾气变得越来越暴躁,完全失去了上一世的温柔小意。
盛一樊不禁想起上一世刚与谭薇在一起时的情景,那时的她虽然也有些小脾气,但至少还有几分可爱之处。
只是后来他生意做的越来越大,身边也多了几个不会带回家的女人。
谭薇知道后天天跟他闹,像个歇斯底里的疯子。
她因为嫉妒变的面目全非,自己走到哪里她就跟到哪里,完全不顾场合地乱来。
上打秘书下打小三,他身边的女人被她骂了个遍儿,让人看了不少笑话,最后还情绪过激地捅死了自己。
当他意识到宋宣可能是重生者后,悔意与日俱增。
谭薇无法拿捏住宋宣,不能让宋宣的肾脏为他所用,那么她这个家世平凡、能力平庸,只会用刀子捅男人的疯女人,又怎么能配得上自己这个死后重生的天选之子呢?
盛一樊心中暗自盘算着,等他成为首富之后,就把她踹掉,报复她上辈子那一刀之仇。
这一世,他有了记忆,财富之路只会走的更顺畅。
到那时,他完全可以找到与自己完美匹配的肾源,而且想要多少就有多少。
他甚至可以随心所欲地更换肾脏,想到这里,盛一樊的心中愈发烦躁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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