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
见樱桃又犹豫了起来,夏秋冬语气变得凌厉起来,道:
“樱桃姑娘,我想你可能还没搞清楚状况!
我能救下你,也能要你的命。
今天,要么你归顺我,要么你……从此消失。”
“啊,不不不!夏师爷您别误会。”
樱桃赶忙说道:
“郝忆寒都不管我的死活,我怎么可能忠心于她!
我不是在犹豫要不要说,而是在想该怎么说。
我很小的时候,家中的田地就被地主给霸占了。
家里给地主种地,又能有什么好下场。
没几年,我们一家子便成了流民。
后来,我爹妈都饿死了,我就成了孤儿。
一个孤儿,又是流民,不光吃不上饭,还要被欺负。
很快,我就病倒了。
当我以为我就要死了的时候,是郝忆寒救了我的命!
她把我治好,给我饭吃,给我衣服穿。后来,她又教我摄魄之法。
我当时以为自己是遇到了菩萨,在心里已经把她当成了母亲,发誓将来一定要孝敬她。
可有一天,她对我说,要我去金凤阁做妓女!
我当时都懵了,我给她跪下,不停地磕头,说只要不让我当妓女,我什么都愿意为她做。
可她却恨恨的踢了我一脚,然后告诉我,我就是她养的一条狗,没有资格跟她谈条件。
她还说,她在我的神识之中种下了一颗魅眼。
只要她想,无论我在天涯海角,她都随时可以要了我的命!
不得已,我只好来到这金凤阁,凭着几分姿色,逐渐成了头牌。”
樱桃的语气逐渐平静下来,像是在说其他人的故事。
天枢叹道:
“看来你也是命苦之人。”
开阳道:
“都怪这个世道,苦了百姓了。”
夏秋冬道:
“确实,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在这个封建时代,皇上怎么可能会拿百姓当回事?
在皇上眼里,百姓恐怕就像是韭菜,割了一茬,只要吹风一吹,马上就有新的一茬长出来。”
他的语气也缓和下来,道:
“樱桃姑娘,说说郝忆寒吧!”
樱桃眼神逐渐坚定起来,虽然夏秋冬所说的封建时代她听不懂,但其他的话确实是字字珠玑,也是第一个能够从最底层老百姓的角度说话的大人物。
她更加觉得自己帮助夏秋冬是弃暗投明了。反正都是做走狗,做谁的狗不一样!
她这样想着,说道:“夏师爷,其实郝忆寒是前朝余孽!”
夏秋冬道:
“我既然知道摄魄之法,当然知道郝忆寒是前朝欲孽。说点我不知道的吧。
比如说,她是如何在郝府安身立命的?
还有,她是如何成为郝府家主的?
毕竟,郝家那么多读书人,怎么会让她一个外人当家主?”
“夏师爷,郝忆寒是前朝余孽的事,还是我偷听来的。其他我也不知道啊。
她从来没有把我当成过自己人,怎么可能告诉我这些。
不过她当上郝家家主,我推测肯定和摄魄之法有关。
她的摄魄之法等级远远在我之上。
我估计,郝家所有人可能都已经被她控制了。甚至被种下魅眼。”
这回不等夏秋冬问,樱桃就主动继续说道:
“金凤阁每日往来恩客多为商贾和官吏,他们喝多了以后,经常会说一些平日里听不到的消息,来彰显自己的身份和能力。
说白了,就是在女人面前撑面子。
我将他们所说的话,原原本本的记下来。
回房后写到纸上,放入竹筒之中。然后在约定的时间将竹筒从后窗扔出去。
早已扮作乞丐在外等候的褚亮,会迅速将竹筒捡走,我的任务就算完成了。”
“这么说你记性很好,恩客说的话你都能记住?”
夏秋冬听出了樱桃话里的关键。
樱桃道:
“夏师爷过奖了,不过是记住大概意思而已,并不能一字不落的还原。”
还有一处更关键的地方,夏秋冬继续问道:
“恕我直言,回房后你不需要陪恩客过夜吗?怎么有机会写纸条,装竹筒,在扔出去?莫非是等恩客睡熟了以后做的?”
“不瞒夏师爷,我可以用摄魄之法让恩客满足,不需要献身。所以至今我仍是完璧。”
“哦?难怪都传你是处子之身,还真是如此!就没有客人对此不满吗?”
“夏师爷,我不卖身是金凤阁的规矩。恩客们都了解的。
而且,我这个处子的身份,反倒更吸引人。”
“确实,我之前也很好奇,青楼里的处子是什么样子的。”
玉衡突然问道:
“就没有人酒后闹事,仗着钱多官大非要和你那个的?”
樱桃无奈的笑笑,道:
“自然是有的。
这种人会被大孙打一顿,或者被申屠勇亲自教训!
申屠勇身后站着的是宫济天和赵高池,在邺城里打谁都是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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