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门很快随着一声巨响被大力关上,前门也被胡天赐一脚踢拢后落了锁。
丁芳玲被胡天赐丢在刺眼的白炽灯下,周身透着煞白的光亮,晃得丁芳玲睁不开眼。
“老子跟你说过,收起你的小心思,乖乖听话,这日子就还有得过,你爸也能相安无事!
你那不安分的心是一刻也不能消停,一次次想来试探我的爆脾气,你他妈真是犯贱。”
胡天赐气得在原地转圈,被扇了几巴掌的丁芳玲此时嘴巴咬着破布,双手朝反面捆绑着,眼睛里流露着痛苦。
她突然扬起头,撕心裂肺般仰面笑了起来,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从两侧眼尾滚落。
“你不要以为,你现在怀着孕,我就不能把你怎么样。你再对沈秋月下手,老子狠起心来,可以把你剁成肉块,丢出去喂狗!”
丁芳玲发不出声,只是癫狂大笑。
她感觉眼前的胡天赐已经疯了,表面湿润如玉且改天换面一般积极参与振兴乡村号召,投身到种植业的他,不过是在给他已经扭曲阴暗的内心寻找的一张遮羞布而已。
当然,她感觉自己也快疯了。她只要做点什么事能让胡天赐抓狂发怒,她就觉得有报仇的痛快感。
胡天赐说得没错,她们两个恶毒且肮脏的灵魂注定要相互厮杀彼此折磨。她的生活已经如同一滩烂泥,无人会拯救了。
但是丁芳玲不甘。
尤其当今天她在大门口看到沈秋月光鲜亮丽地带着城里的朋友回来,衣着华丽坐着小轿车出现时,她极度阴暗的心理又开始隐跃。
凭什么她什么都不如我,她能越过越好,而我的世界里只剩下绝望;
凭什么她什么都不用付出,只要往那一站,就能得到胡天赐的全部目光;
凭什么她这种被男人惦念的滥货,能得到万千朋友的宠爱;
凭什么她能活在阳光下,而自己却要深陷在淤泥里越来越深。
丁芳玲心底升腾起对抗,她要拉着沈秋月一起下地狱,如果拉不了她,那就祸害她身边的人,让她一辈子活在内疚和自责里,不得善终。
于是,她看到高叶一个人在村道转悠时,当即便临时策划起了一出邪恶的大戏。
……
高叶从沈秋月家出发,戴着单反相机,正兴致盎然地拍摄村里风景,被有备而去在大路口等着的丁芳玲热情相邀。
“美女,我家是振兴乡村试点的第一户,有特别多品种的花,你去我家拍拍吧,如果好看,顺道给我们做做广告。”丁芳玲隐藏起了自己所有的危险,一脸温和。
她穿着宽松的衣服,没有半点粉黛装饰,倒显出了几分亲近的样子。
高叶看了一眼丁芳玲身后不远处的花圃,确实生机勃勃绚烂多彩,她开心地点点头,道谢后欣然跟着丁芳玲走了进去。
她把前院的花景都拍了个遍,这时拿着花苗的胡天赐走了出来,抬眼便看见了气质不错的高叶。
两人初次见面,没过几分钟,就顺着养花的共同话题攀谈起来,很快熟络,完全把丁芳玲冷落到了一边。
“贱人的朋友,也都是贱人,到哪里都能勾搭上手,看我不整死你。”
丁芳玲面无表情,站在一旁暗自腹诽,心里已经打定了主意。
“天赐哥,后院还有挺多花的,你可以带她去那里看看,顺道介绍介绍你自己嫁接做出的新花品种。”丁芳玲插进去引导道。
“对,美女,我带你去后院看看,那里的花是喜欢避阳生长的,现在也开得挺好。”
胡天赐这次一改往昔对丁芳玲的冷脸,很顺溜地便接着她的话把高叶带到了后院。
丁芳玲后牙槽都咬碎,她沏了一杯茶,又贤惠地摆出瓜子果盘,邀请高叶到屋里歇息。
胡天赐这个狗男人,对谁都如此客气绅士,唯独面对自己,却愈来愈像恶魔一般毫无感情。
没等高叶回答,他已经冷冷地出了声:“放那就行,人家是过来取素材的,你以为是过来陪你聊天的么?”
丁芳玲虽然表面毫无波澜,但内心已经翻腾起了仇恨的巨浪。
待他们刚刚进到后院,丁芳玲便偷摸着给村里大棚种植基地的人打电话,说胡天赐的花苗已经准备好了,不等说完便迅速挂了电话。
果然没过两分钟,基地的人便电话直接打给了胡天赐要他赶紧过去,工人正在等着他的花苗用。
胡天赐迟疑了几秒,最后跟高叶告辞,“你先慢慢看,有什么不懂的,可以等我回来再跟你细说。”
高叶连声道谢后,便沉浸在了烂漫美艳的花儿世界里。
高叶很喜欢户外写生和取景,她对设计有自己独特的见解,也源于这些爱好带给她的灵感。
如果不是她上司沐理是外面关系塞进公司的人,高叶是有望成为设计部的总监的。
也正是因为她坚持了好些年,仍然看不到什么希望,于是便有了想一边上班,一边单干做点跟兴趣爱好相关的小生意,等某天干得不开心时,能直接有底气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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