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号的决议草案在裁决者会议内部数据库里挂了一整天。三号的投票状态最先更新,附言只有一句话:“已阅所附全套实地考察记录。同意本草案全部条款。”四号紧随其后,引用当初熔炼锚桩时散修和时语联合校验的温度曲线图作为表决依据,正式表态支持。五号在沉默了数天之后,把自己那份引用了二号海岸边个人日志全文的正式表决意见同步上传,明确撤回之前的弃权声明。三比三僵局正式被打破——三票支持,两票尚未跟进,零那一票还没有投。零在等什么,二号心里清楚。零在等他亲自开口,不是在草案里写,不是在表决栏里投,是面对面、亲口承认他以前错了。但零没有等到二号开口,先等到了保守派的反扑。
剩下的两位主战派裁决者——六号和七号——在五号表态之后不到片刻就联名提交了一份正式异议。不是驳回,不是否决,是异议。措辞极冷极硬极规则极不近人情,但每一个字都咬在程序条款上。他们质疑二号在实地考察期间未携带任何监察设备、未启动任何裁决者个人执法权限、未生成任何正式安全评估报告,其考察行为本身是否符合裁决者会议代理人的程序规范,需要先由裁决者会议全体进行程序审查。如果程序审查认定二号在考察期间存在越权或者失职行为,则其基于考察结果提出的决议草案应被暂时搁置,待程序审查结束之后再重新排入表决议程。
这是一种极老辣极精准极狠绝的拖延战术——他们不打草案本身,不打修行法的安全性,不打自由演化的成果。他们打二号本人,打他的程序合规性,打他放下监察设备、用肉眼去看微型宇宙的那个动作。只要程序审查启动,决议草案就会被无限期搁置;只要草案被搁置,白名单条款就不能生效;只要白名单不生效,裁决者个人执法权限就仍然可以继续对互心共振修行者发起安全隔离审查。
秦若收到消息时,在联合观测站里把异议全文投在工作台上,声音极冷:“他们质疑他放下监察设备。说他考察时没有生成正式安全评估报告,违反代理人履职规范。”零已经站起来了。铅笔搁在观测日志旁边,那枚让光细环的印痕还留在最新一行落款处。他说:“我去总部。不是以联合观测站派驻员身份——以他同僚身份。他在草案落款处写了我的名字,旁边留了空位。那个空位是留给表决的,也是留给他的——他需要有人在程序审查会上替他证明,放下监察设备不叫失职。”秦若问程序审查会需要多少票才能驳回异议,零说程序审查不是表决,是辩论。六号和七号提出的质疑是对二号个人履职行为的不信任案,按照规定,被质疑方有权在裁决者会议上进行当面答辩。答辩之后,如果多数裁决者认定异议不成立,程序审查自动终止。三号、四号、五号已经表态支持草案,他们自然会投票驳回异议。他去了就是第三票。
他当天从联合观测站直接降维抵达裁决总部。裁决者会议厅他很久没来过了。本尊被强制召回之后,首尊席位一直空着,圆桌边缘那道银灰色光雾淡了很多。六号和七号坐在圆桌另一侧,面前浮着那份联名异议的原文。三号、四号、五号已经入席,各自的表决屏上还亮着他们之前对草案的支持票。二号坐在圆桌中央代理人的席位,银灰色长衣领口那道半寸裂纹早就愈合了,但他的左手食指上还戴着那枚让光细环。零走进来时没有坐到圆桌边缘自己的席位上,直接走到二号旁边站定,背对空着的首尊席位,面向圆桌对面的两位保守派裁决者。
六号说零不在异议答辩的正式出席名单上。零说,二号在草案落款处写了我的名字,旁边留了空位,我站在这里是补空位——不是以联合观测站派驻员身份,是以草案共同提案人身份。提案人被质疑,我有权共同答辩。二号侧头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圆桌对面,六号和七号交换了一个目光,没有继续追究出席资格。
六号开始宣读异议。他措辞极稳,语速极慢,每一条都直接咬在程序条款上。裁决者会议代理人履职规范第三条规定,代理人在执行正式监察任务时必须全程开启标准监察设备,包括手动应力记录仪、规则光核执法权限接口与实时安全评估报告自动生成模块。二号在微型宇宙赤道渔区实地考察期间,完全没有开启上述任何设备,没有生成任何正式安全评估报告。该行为已构成代理人履职失职。二号没有打断他,听完之后只问了一句:我那天的考察申请里写得很清楚——不携带任何监察设备,不启动任何裁决者个人执法权限,不生成任何安全评估报告。申请已通过管理局公开档案库正式备案,陈以审查官身份亲自批复。请问这份申请现在是否仍然有效?七号冷声接话:申请有效,但申请有效不等于行为合规。代理人可以申请豁免监察设备,但豁免之后的行为必须满足最低限度的履职记录要求。你连手动应力记录仪都没有打开,连基础观测数据都没有同步回传,整个考察期间没有任何可以被裁决者会议独立验证的客观记录。你怎么证明你在微型宇宙看到的不是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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