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3章 南蛮定鼎!安南侯议政定基业2

作品:炼妖成仙:这个家族全是老六|作者:岩浆里的鱼|分类:仙侠|更新:2025-12-16 13:07:43|字数:4334字

木擎天沉吟片刻说道:

“巨木部落位于西南林区,物产以灵木、药材为主,位置稍偏。

不过,老夫以为,建府之地,未必非要选在现有大部落旁。

或可在几大势力范围的交界处,择一风水上佳、地势开阔、灵脉尚可之地,完全新建一座‘南蛮新城’!

如此,不偏不倚,全无历史包袱,一切皆按神朝最新规制建造,更能体现神朝气象与侯爷权威!

只是……耗时耗力会多一些。”

新归附的磐石宗主瓮声瓮气地道:

“俺们磐石山城别的不敢说,地利险要,防御无双!

若是担心安全,把府城建在俺们山城附近,保管固若金汤!”

他思路简单直接。

风语联盟的首领则尖细着嗓子道:

“我风语沼泽虽环境特殊,但盛产稀有毒草、灵虫,且位置隐蔽。

若将一些特殊机构,比如研毒、驭兽、机密仓库等设在沼泽附近,或许更为合适。

至于主府……咳咳,还是听侯爷定夺。”

他比较识趣,知道自家地盘不适合做主府。

万藤老祖咳嗽两声,缓缓道:

“老夫觉得,木擎天长老所言‘择地新建’之议,颇有远见。

不过,具体位置嘛……

黑齿部中心论交通,赤炎部论资源潜力,千湖泽论环境与物产,各有优势。

或许,可在这三地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

比如,靠近黑齿部东北方向三百里处,有一片名为‘三江口’的冲积平原,

土地肥沃,三条河流交汇,水路便利,

距离黑齿、赤炎、千湖泽都不算太远,且地势平坦开阔,易于规划建设新城。”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争论不休,各有道理,也各有私心。

陈长明静静地听着,手指在扶手上轻轻敲击,心中快速权衡。

待众人声音渐歇,他才缓缓开口:

“诸位所言,皆有其理,本王已了然于心。”

他先肯定了众人的积极参与,随即话锋一转:

“然,镇抚使府,非一族一部之私器,乃统御南蛮之公器。

其选址,首重‘公允’与‘未来’。

完全偏向任何一方,恐令其余各方心生芥蒂,不利团结。”

众人屏息凝神,等待他的决断。

“因此,本王决定——”

“采纳万藤前辈与木擎天长老建议之精髓,取‘平衡’与‘新建’之意。”

他看向陈铁山:

“陈统领,稍后请天工院同僚,以法术堪舆,

在万藤前辈所述‘三江口’平原,择一具体风水灵秀、地基稳固之处,作为‘南蛮城’之基址。

此城,将作为未来南蛮之都城,镇抚使府便建于城中!”

他又看向众人:

“此地位于几大势力交汇,不偏不倚。

新城一切规制,皆按神朝州城主城标准,由天工院主导设计建造,

务必宏伟、坚固、实用,体现神朝法度!

建造期间,镇抚使府临时行辕,仍设于黑齿部落,以稳定人心,方便联络各方。

待新城初具规模,再行迁移。

诸位以为如何?”

这个方案,既照顾了黑齿部落的“临时中心”面子,又明确了未来真正的新中枢,平衡了各方诉求。

黑山虽然有些失落不能永久作为中心,但保留临时行辕也算慰藉,

且新城选址离他不算远,便率先表态:

“侯爷思虑周全,末将赞同!”

赤燎、玄甲、木擎天等人仔细一想,也确实找不到更公允的办法,

且新城未来潜力巨大,纷纷附议:

“侯爷英明!”

“好,第一件事便这么定了。”

陈长明继续道,

“第二件,行政规划。

此事,请礼部刘主事为诸位详解。”

一位身着文官袍服、气质儒雅的金丹修士上前一步,正是礼部派来的主事之一。

他展开一卷早就准备好的玉简地图,上面已经根据前期情报勾勒出初步轮廓。

“奉侯爷命,下官简要说明南蛮行政规划初案。”

“参照神朝州郡制,拟将南蛮划分为 ‘三州七郡’。”

“以黑齿部落、新建之‘南蛮城’及周边区域为 ‘镇南州’ ,下辖‘黑齿郡’、‘三江郡’。

此州为中枢所在。”

“以赤炎部落、千湖泽及周边区域为 ‘离火州’ ,下辖‘赤炎郡’、‘泽北郡’。

侧重资源开发与工坊建设。”

“以巨木部落、风语沼泽、万藤谷及西南广大林区、险地为 ‘苍林州’ ,下辖‘巨木郡’、‘风语郡’、‘万藤郡’。

侧重灵植、药材、特种物产采集与培育。”

“每郡设郡守、郡尉,由都护府任命,管理民政、治安。

各部落、宗门,依规模大小,改编为‘镇’、‘乡’、‘里’,

首领可酌情担任相应官职,但需接受郡守节制,执行统一税赋、律法……”

刘主事条理分明地讲解着,从行政架构到税赋标准,从户籍管理到修士登记律法,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上一章目 录下一页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我的书架

如果您喜欢,请把《炼妖成仙:这个家族全是老六》,方便以后阅读炼妖成仙:这个家族全是老六第233章 南蛮定鼎!安南侯议政定基业2后的更新连载!
如果你对炼妖成仙:这个家族全是老六第233章 南蛮定鼎!安南侯议政定基业2并对炼妖成仙:这个家族全是老六章节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后台发信息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