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悦凭借《青鸾谣》爆火,成功跻身三线明星的消息,如同投入“万灵娱乐”的一颗深水炸弹。公司内部议论纷纷,有人羡慕,有人嫉妒,更有人回想起当初那场风波,心情复杂。
苏琳在办公室看完了《青鸾谣》的收官数据,平静地关掉了网页。她还没来得及细想如何处理与林悦的关系,一封来自“星河传媒”、措辞却堪称强硬的公函,已经摆在了她的桌上。
函件不再是“沟通”,而是“正式通知”。内容核心直指:林悦女士因个人发展原因,决定与“万灵娱乐”解除经纪合约,要求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配合办理手续。字里行间,透着一种“今时不同往日”的倨傲,仿佛认定“万灵娱乐”会识趣放人。
“砰!”李杰这次是真的怒不可遏,“他们这是什么态度?以为我们好欺负吗?林悦她难道忘了,当初是谁在她最艰难的时候给她留了条后路?没有公司的基础培训和那份保留的合约,她能有机会接到《青鸾谣》?”
墨鳞迅速调出电子合约,冰冷的竖瞳中数据流转:“根据合约第7条第3款,若因艺人方原因单方面提出解约,需支付剩余合约期内预估总收入的300%作为违约金,或双方协商一致的买断金额。当初签订的是A级新人约,虽然活动暂停,但合约法律效力依旧存在。以林悦目前的市场估值初步测算,违约金是一个天文数字。”
苏琳看着那份公函,嘴角勾起一抹冰冷的弧度。欣慰?那点微弱的情绪早已被对方这种毫不留情、甚至带着挑衅的态度冲散。她理解林悦想离开的心情,但如此迫不及待,甚至试图以势压人,全然不顾及旧情和合约精神,那就不能怪她公事公办了。
“回函。”苏琳的声音清晰而冷静,不带丝毫犹豫,“第一,我方收到林悦女士的解约意向。第二,根据双方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经纪合约,单方面解约需履行违约责任。具体违约金数额,我方财务与法务部门将在核算后正式告知。第三,在违约事宜未妥善解决前,林悦女士的所有商业活动,若未经过‘万灵娱乐’授权,均视为侵权,我方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她的指示干脆利落,没有丝毫拖泥带水。
“苏总!”李杰有些迟疑,“这样……会不会显得我们太不近人情?外界会不会……”
“外界?”苏琳打断她,目光锐利如刀,“外界什么时候对我们‘近情’过?当初我们被迫雪藏她,挨了多少骂?现在她想走,就可以无视合同,拍拍屁股让我们‘理解’?万灵娱乐不是慈善机构,更不是她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客栈!合约就是合约,规则就是规则!”
她看向墨鳞:“让法务部立刻行动,核算违约金,同时准备好律师函,如果‘来悦传媒’和林悦在收到我方回函后,有任何试图绕过合约进行商业活动的行为,立刻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
“是,领主。”墨鳞立刻领命,眼中闪过一丝认同。这才是符合商业逻辑和领主利益的做法。
“另外,”苏琳补充道,语气带着一丝深意,“把我们核算出的、符合合约规定的违约金数额,‘不经意’地透露给几家关系好的媒体。我们要让所有人知道,不是我们不放人,是林悦和她的新东家,打算破坏行业规则。”
“来悦传媒”和林悦团队显然没料到“万灵娱乐”的态度如此强硬。他们原本以为,凭借林悦现在的热度,以及“万灵娱乐”之前“理亏”的公众印象,对方会碍于舆论压力,选择吃下这个哑巴亏。
当天下午,关于“林悦爆红后欲解约,天价违约金曝光”的消息就开始在网络上流传。那串长长的、令人咋舌的数字,瞬间引发了轩然大波。
舆论开始分化。支持林悦的粉丝痛骂“万灵娱乐”吸血、冷血,利用合同压榨艺人。但更多的中立路人和法律界人士则指出,契约精神是商业社会的基石,林悦既然签了约,就要遵守规则,想走可以,按合同赔偿是天经地义。
“来悦传媒”试图公关,暗示“万灵娱乐”当初雪藏艺人存在过错,试图削弱合约的约束力。但苏琳早就防着这一手,墨鳞立刻放出了部分当初为保护林悦而进行的资源投入记录(如持续的心理咨询、安排的表演课程等),以及各种补充协议,逻辑清晰地表明公司并未放弃艺人,只是战略调整。
舆论的天平开始微微倾斜。
面对铁一般的合同和“万灵娱乐”寸步不让的强硬姿态,“来悦传媒”和林悦终于意识到,想不付出代价就轻松离开,是不可能的了。他们要么支付天价违约金,要么回到谈判桌,协商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买断价格。
解约事件,瞬间从一场“功成身退”的潇洒转身,变成了一场充满铜臭气和法律博弈的艰难谈判。
苏琳坐在办公桌后,听着墨鳞汇报对方请求重新谈判的讯息,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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