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得时失地:得时指得季节之气,失地指地支无根,主时机到但根基不足。
【原文】:
得时者亦能举跃,失地者难以升迁。故火到南方而荣,水临北地而盛,土到东而病,木至西而衰,金入北而沉。旺处生而死处灭,死处生而旺处脱。
【译文】:
得天时的人也能奋起向上,失地利的人难以升迁。
所以火到南方而荣耀,水到北方而兴盛; 土到东方而患病,木到西方而衰败,金到北方而沉落。
在旺处生扶则在死处灭亡,在死处生扶则在旺处脱逃。
【注释】:
1、得时举跃:得季节之气,即使根基稍弱也能向上发展。
2、火南/水北:火在南(离)旺、水在北(坎)旺,主五行得位显荣。
3、土东/木西/金北:土在东(木克)病、木在西(金克)衰、金在北(水泄)沉,主失位。
4、旺处生而死处灭:五行在旺地受生则过旺致灭,在死地受生则旺地脱气。
【原文】:
岁运俱伤,日主遇之,命必亏危。气运与神气伤残,门户与父母俱损。运神克岁,刑讼来临,岁克运神,官灾竞起。金主刀刃刑伤,水主江河覆溺。
【译文】:
岁运都受到伤害,日主遇到这种情况,命运必定亏缺危险。
气运与神气伤残,门户与父母都受损。
大运之神克制流年之神,刑罚诉讼来临; 流年之神克制大运之神,官灾竞相兴起。
金神主刀刃刑伤,水神主江河覆溺之灾。
【注释】:
1、岁运俱伤:岁指流年,运指大运,二者均受冲克,主命运凶险。
2、门户与父母俱损:门户指家庭,父母指年柱,主家庭和父母有灾。
3、运神克岁/岁克运神:大运与流年五行相克,主官非诉讼之灾。
4、金主刀刃/水主覆溺:金主金属兵器,水主江河湖海,故主相应灾祸。
【原文】:
木则悬梁自缢,虎咬龙嗔,火则夜眠压倒,焚死蛇伤。土乃墙推土陷。五行煞重,当如此详。
【译文】:
木神主悬梁自缢、虎咬龙怒之灾; 火神主夜晚睡眠被压倒、烧死或蛇咬伤之灾; 土神主墙倒土陷之灾。
五行凶煞过重,应当如此详细察断。
【注释】:
1、木主悬梁等:木主绳索、山林,故主悬梁、虎(山林兽)咬、龙(木为青龙)嗔之灾。
2、火主焚死等:火主焚烧、南方(蛇多),故主烧死、蛇伤之灾。
3、土主墙推等:土主建筑、大地,故主墙倒、土陷之灾。
4、五行煞重:指八字中七杀、羊刃等凶煞多且无制化,主多灾多难。
【原文】:
又曰:有化而不化之由,聚而不聚之机,合而不合之类,秀而不秀之实。化而不化,损于贵,聚而不聚,损于财,合而不合,损于官,秀而不秀,损于福。
【译文】:
又说:有该化气却不化气的缘由,该聚集却不聚集的时机,该合化却不合化的类别,该清秀却不清秀的实质。
该化气却不化气,会损伤贵气;该聚集却不聚集,会损伤财气; 该合化却不合化,会损伤官星;该清秀却不清秀,会损伤福气。
【注释】:
1、化而不化:指八字中天干五合(如甲己合)但未满足化气条件,化气不成。
2、聚而不聚:指五行本该聚集(如三合局)却被冲克破坏,难以成局。
3、秀而不秀:指食伤本主清秀文才,但被克制或过弱,无法发挥作用。
4、损于贵/财/官/福:分别对应化气主贵、聚气主财、合化主官、清秀主福的命理逻辑。
【原文】:
又有不化而化之因,不聚而聚之机,不合而合之理,不秀而秀之用。不化而化者,定居权贵,不聚而聚者,终于富足,不合而合者,必迁高职,不秀而秀者,须享禄位。
【译文】:
又有本不化气却能化气的原因,本不聚集却能聚集的时机,本不合化却能合化的道理,本不清秀却能清秀的作用。
本不化气却能化气的人,必定身居权贵;本不聚集却能聚集的人,最终会富足; 本不合化却能合化的人,必定升迁高职;本不清秀却能清秀的人,必须享有禄位。
【注释】:
1、不化而化:指虽未完全满足化气条件,但五行力量倾向化气,仍能发挥化气之吉。
2、不聚而聚:指虽无明显合局,但五行同类干支暗藏呼应,形成聚集之势。
3、不合而合:指虽无直接天干五合,但地支暗合或五行相生间接促成合化之效。
4、禄位:指官职俸禄,秀而不秀者因五行暗藏秀气,仍能得禄。
【原文】:
定四时有旺无旺,察五行有气无气,随物而变物,因类而求类。五行俱要中和,一物不可偏枯。水不胜火兮奔波流荡,火不胜金兮困苦陋惶。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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