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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氏族志》修订引发的波澜尚未完全平息,江灼(李承乾)已将目光投向了帝国根基所在——土地与赋税。
他深知,门阀士族之所以能屹立不倒,不仅仅依靠清望门第,更依赖于他们通过数百年积累、兼并所掌控的庞大田产和依附于土地上的大量人口(荫户)。
均田制自北魏施行以来,至唐初已显颓势,“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现象日益严重,
国家掌握的课户(承担赋税徭役的户口)不断减少,府兵制兵源也随之萎缩。
这一次,江灼没有急于抛出系统性的改革方案。
那无异于在油锅里泼水,会立刻引发所有既得利益者的疯狂反扑。
他选择了更隐蔽、更精准的切入点——官田管理与屯田效益。
通过“技术同盟”的渠道和自身对现有政令、文书的研究,江灼了解到,朝廷掌握着大量“官田”(包括无主荒地、抄没田产等),
这些土地除部分用于赏赐勋贵、授予府兵永业田外,大多由地方官府出租给农民耕种,收取租调。
然而,管理混乱,效益低下,甚至大量被地方豪强、胥吏勾结侵占,中饱私囊。
他精心准备了一份 《厘清官田、增辟屯田以实仓廪、安流民策》 ,再次密呈李世民。
这份策论的核心不再是空泛的理论,而是极具操作性的“项目管理”思路:
1. “清丈核户,厘清官田底数。”
建议由户部、司农寺牵头,御史台监督,对全国官田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登记,绘制鱼鳞图册,明确地块、面积、肥瘠、佃户等情况。此条直指管理混乱和侵占问题。
2. “引入‘竞标承佃’,提升官田收益。”
提出一个前所未闻的概念:将清理出的官田,划分为不同等级,允许民间(包括地主、富农乃至有实力的自耕农)在保证国家基本租调定额的基础上,进行“竞标”,价高者或承诺开垦投入多者得。
所得超出定额部分,可按比例留存地方,用于水利、道路等公共建设。
此条旨在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官田利用率和国家收益,同时调动民间资本投入农业。
3. “扩大、优化屯田,安置流民,充实边储。”
针对边疆军镇和内地人口压力大的区域,提出系统化的屯田方案。
不仅限于军屯,鼓励“民屯”、“商屯”,给予更优惠的政策(如减免初期租调、提供种子耕牛),
吸引流民和民间力量参与,并将屯田产出与边军补给、地方仓储直接挂钩,建立绩效考核。
4. “建立‘田政考成’,将官田管理、屯田成效纳入地方官员升黜标准。”
将土地管理的“绩效”与官员的个人前途绑定,利用官僚体系的内生动力来推动政策落实。
这份策论,避开了直接触动私人田产的敏感神经,专注于挖掘“国有资产”的潜力,其思路之新颖、设计之精密,再次让李世民眼前一亮。
尤其是“竞标承佃”和“田政考成”,简直是点石成金的管理妙招,既能增加国库收入,又能安抚流民,还能锻炼、考察官员,可谓一举数得。
然而,李世民也深知其中风险。清查官田必然触及地方豪强和胥吏的利益;
“竞标”虽好,但如何防止豪强利用资本优势形成新的垄断?
如何确保过程公平,不致滋生新的腐败?
他再次陷入深思,并召来了少数绝对心腹重臣密议。
不出所料,反对声强烈。连一些相对开明的官员都认为“竞标”之举“有伤国体”,“恐启争利之风”,更遑论那些与地方势力盘根错节者。
就在李世民犹豫不决之际,江灼通过内侍传来一句关键的话:
“可先于京畿道、都畿道择数县试点,由陛下选派干练可信之臣全程监督,以观成效。
若利大于弊,则推而广之;若弊大于利,则即时叫停,于国体无伤。”
“试点”策略,极大地降低了决策风险。
李世民终于下定决心,下诏在京畿地区的万年、长安、洛阳等几个重要州县,开展为期一年的“官田清理与竞标承佃”试点,
并任命其绝对信任的皇室宗亲兼能吏(如李道宗之类)总领,户部、司农寺、御史台协同,并暗示可“咨询”庶人承乾关于具体操作细则。
试点诏令一下,朝野再次震动。虽然范围有限,但“竞标”二字,如同惊雷,炸响在无数人的心头。
利益受损者疯狂反扑。试点地区的豪强胥吏或明或暗地抵制清查,散布谣言,声称这是“朝廷与民争利”,甚至暗中破坏,制造事端。
朝中与之关联的官员也纷纷上疏,或直言反对,或旁敲侧击,质疑试点的合理性与皇帝的动机。
魏王李泰更是抓住了这个“良机”,大肆攻击此举“扰乱地方”、“刻薄百姓”,并将矛头直指背后的江灼,称其“以诡诈之术蛊惑圣心,意在动摇国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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