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十分钟,会客厅的门被推开,乔四海快步走了进来。他之前还带着几分疲惫的脸色,此刻却容光焕发,脚步都轻快了不少,一进门就忍不住拔高声音,兴奋地喊道:“神了!真是神了!莫先生就用了不到五分钟,我身上那些新老病症全没了!现在浑身轻快得很,跟回到二十岁似的,莫先生就是神医啊!”
他深吸一口气,压下心头的激动,转向刀疤徐强,语气急切:“徐哥,莫先生让你现在过去。”
刀疤徐强点点头,起身朝小会议室走去。
接下来的时间里,会客厅的弟兄们一个个进去,又一个个容光焕发地出来,每个人脸上都带着难以置信的惊喜。
不到半小时,莫不为便从会议室走了出来,此时十五个人的身体已全部调理完毕——若不是莫不为早叮嘱他们在会客厅等候,这群平时耐不住性子的人,恐怕早就吵着要出去找乐子了。
莫不为回到会客厅,目光扫过众人,见需要当场洗澡的三人也已换好衣服坐在沙发上,便清了清嗓子,招集众人道:“你们的身体我已经调理好了,只要别过度消耗,未来十到二十年,保准你们生龙活虎,没半点毛病。”
话音刚落,底下便传来一阵低低的欢呼,莫不为抬手压了压,继续说道:“现在,我有个任务要麻烦你们。”
“其实很简单,就是找一个人。”
“这人有两个明显特征:第一,上门牙缺了一颗,一笑就能看见,特别扎眼;第二,左侧脸颊有一道长疤,从鼻尖一直延伸到下颌,一眼就能认出来。”
他的目光落在刀疤徐强和乔四海身上,语气严肃:“徐强,乔大哥,我希望你们现在就发动所有人手,在全市范围内找——KTV、洗浴房、酒吧、酒店,凡是人多、鱼龙混杂的地方都要查。”
他略停顿,语气加重了几分:“记住,要不动声色,别打草惊蛇。”
“还有,我怀疑这个人是受雇于人,他一定接受了佣金。你们也可以打听一下,最近你们同类当中有没有突然花钱大手大脚的人。”
“找到人之后,先盯紧了,立刻给我打电话,抓人不用你们管,我自己来。”
“是!莫先生放心,我们马上安排,保证尽快找到目标!”刀疤徐强和乔四海对视一眼,齐声应道,语气里满是干劲——刚受了莫不为的“恩惠”,他们正想找机会报答,自然不会怠慢。
……
风都市最顶级的“锦绣阁”酒店包厢内,水晶吊灯洒下暖黄光晕,映得桌上的鲍参翅肚泛着油光,空气中却弥漫着与精致氛围格格不入的紧绷感。
于兴华端着青瓷酒杯,脸上堆着刻意的笑意,正与对面一老一少碰杯,酒液在杯中晃出细碎的涟漪。
坐在主位的老者,看着四十多岁,实则已年近五十,一身黑色定制西装撑着健硕如熊的身躯,脖颈上粗如小指的金链随着动作微微晃动。
他便是风都市地下世界无人敢惹的“一哥”耿大彪,人送外号“彪哥”。
那张脸上横肉交错,一双三角眼总是半眯着,可一旦睁开,眼神里的狠厉能让最混不吝的混子瞬间噤声——谁都知道,这张“横肉脸”背后,藏着数不清的狠辣手段,风都市一大半的灰色生意,都得经过他的手。
他身旁坐着的年轻人,是耿大彪的专职司机兼贴身保镖周小刚。
二十四五岁的年纪,身高一米七五左右,穿着干净的黑色衬衫,袖口整齐地挽到小臂,露出线条流畅的手腕。
他长相中规中矩,皮肤白得有些晃眼,鼻梁上架着一副细框眼镜,乍一看像个刚毕业的大学生,斯文得让人以为是哪家的白面书生。
可只有少数人知道,这副“书生皮囊”下,藏着一身能以一敌十的硬功夫,更有一手百发百中的暗器绝活——飞镖。
他的飞镖从不离身,镖身淬着特制的麻药,凡被他飞镖盯上的人,从没有活口留下。
“凡出飞镖必死人”,这是周小刚刻在骨子里的座右铭,这些年,他凭着这身本事,替耿大彪挡过三次暗杀,解决了十几个“麻烦人物”,是耿大彪最信任的“刀”。
于兴华能搭上耿大彪,全靠他大哥于兴邦。
于家的兴邦地产在风都市算是顶流,但却总爱抢食 bigger 的项目,遇到竞争对手时,明着斗不过,就暗地找耿大彪“帮忙”——砸个工地、吓个负责人,这些见不得人的事,全由于兴华出面对接。
一来二去,他也算跟耿大彪混了个“脸熟”,可每次面对这位“地下一哥”,他总忍不住心里发怵。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桌上的酒瓶空了三个,于兴华的脸早就红透,却还在硬撑着倒酒。
耿大彪捏着酒杯,指尖摩挲着杯沿,三角眼扫了于兴华一眼,心里门儿清——这小子平时恨不得躲着自己,今天主动组局、好酒好菜伺候,肯定有事相求。
他懒得绕弯子,放下酒杯,指节敲击着桌面,声音粗哑却有力:“兄弟,咱们打交道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我耿大彪是大老粗,不爱玩虚的,有话就直说。”
这话听着实在,于兴华却不敢真把他当“大老粗”。
他早听说,耿大彪当年能从街头混子爬到“一哥”的位置,靠的就是“装粗”——表面上大大咧咧,实则比谁都心思缜密,多少人都栽在他这“大老粗”的假象上。
于兴华干笑两声,连忙拿起桌上的软中华,先给耿大彪递了一根,又给周小刚递了一根,自己才抽出一根,用打火机“咔嗒”一声点着,深吸一口,才缓缓开口:“彪哥,您这话说得实在。既然您问了,我也就不藏着掖着了。”
他吐了个烟圈,眼神里闪过一丝狠戾,“这次找您,是我个人的事——我想请您帮我做掉一个人。不知道彪哥您能不能帮这个忙?”
说完,于兴华放下烟,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耿大彪,想从那张横肉脸上看出点情绪。
可耿大彪是混了几十年的老江湖,“喜怒不形于色”早就练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于兴华这种没经历过多少风浪的纨绔子弟,哪里看得懂他的心思?
耿大彪没立刻回答,而是拿起香烟,慢悠悠地吸了一口,烟圈从他嘴角溢出,模糊了他的表情。
半晌,他才缓缓开口,声音没什么起伏:“非杀不可?”
“非杀不可!”
于兴华重重点头,语气里带着一丝不容置疑的决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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