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麦克疯乐队

作品:一心复仇,一不小心成了首富!|作者:辣条先森|分类:都市|更新:2025-12-22 19:24:20|字数:6086字

金色里弄,是金陵城里文艺青年扎堆的去处。

早年本是个商业街项目,只因定位模糊,一直人气低迷,反倒渐渐聚了些画画的、玩雕塑的、搞摄影的、做音乐的……

开放式的商街两侧,开着几家音乐酒吧;往里走,则是几家颇具格调的咖啡馆、琴行、小型美术馆,还有一间舞蹈教室。

离全国歌手大赛江南赛区决赛没几天了,所以刚过中午,宋今夏就约了杨帆出来。

两人一路走到街尾最深处,才在一扇不起眼的门前停下。

门头上,涂鸦风格的招牌写着「麦克疯乐队」。

「麦克疯?」杨帆盯着招牌,忍不住弯了弯嘴角。

「嗯呐!」宋今夏嘴角一扬,带着点小得意,「我表哥搞的,既是乐队排练室,也是录音棚。」

杨帆心里暗笑。

2001 年的地下乐队,水平实在不好恭维。

大多本地乐队连一首歌都弹不利索,乐器清一色是国产杂牌,主音吉他手能用上快 ZOOM 505 效果器,都算 「顶级配置」 了。

设备跟不上,音色出来跟噪音没两样,唱金属摇滚都透着股廉价塑料味;贝斯手卯足劲弹一个音,音箱轰出的动静说不定比打雷还刺耳……

别问他为啥这么清楚,大学时他也玩过一阵子乐队。

今天如果不是宋今夏带路,寻常人还真找不到这地方。

可刚推开门,视线落定的瞬间,杨帆顿时吃了一惊。

这哪是排练室?分明是间小型专业录音棚!

隔音棉、氛围灯、分体音箱、调音台……目之所及全是高端货。

四个摇滚青年抱着乐器围坐聊天,见两人进来,立刻热情地打招呼。

杨帆眼尖,一眼就瞥见那个留着披肩长发、怀里抱着日落色 GIBSON 电吉。

那可是枪花乐队吉他手 Slash 的同款,少说要七八万人民币!

旁边吉他手和贝斯手的装备也不含糊,全是国际一线大牌。

鼓手更夸张,一套顶级 YAMAHA 鼓组不说,光那堆各式各样的镲片,没几万块根本拿不下来。

杨帆看得眼角直跳,心里暗骂:真土豪啊!他费尽力气赚来的一百万,估计连半个录音棚都买不下。

抱 GIBSON 的长发青年看着二十四五岁,笑着冲宋今夏点头:「今夏,来得正好!我们正打算再排一遍,一会儿你给哥提提意见?」

「哥,你头发又长了,就不怕舅舅给你剪了?」宋今夏打趣道。

「你不懂,玩摇滚就得留长发。」青年摆摆手,目光转向杨帆,「这位就是你说的小兄弟?」

「对!」宋今夏赶紧拽了拽杨帆,语气里带着小骄傲,「我同学,杨帆。」

「大家好。」杨帆颔首打招呼。

「你好,我叫林轩,今夏的表哥。」林轩伸手过来,眼神里带着几分探究,「听今夏说,你会写歌?还写了首挺不错的作品?」

杨帆一愣,猛然想起毕业晚会上那首「抄」来的《那些年》,心里顿时有点发虚:「瞎玩的,纯业余,上不了台面。」

「表哥你别听他胡说!」宋今夏急了,她可是在林轩面前打了包票的,「他那首歌真的特别好听!」

林轩第一反应也是表妹夸张了——这么年轻的小伙子,撑死了就是会弹弹吉他哄外行。

但教养摆在那,他没露半分轻视,反倒热情地说:「杨帆是吧?别谦虚。我这设备可是下了血本的,不敢说顶尖,但在国内私人棚里也算排得上号。一会儿录个小样?真要是好,我还能帮你寄给唱片公司试试。」

「不用不用,我就是写着玩,没想过出唱片。」杨帆连忙摆手。

「嗨,出不出唱片不打紧。」林轩不在意地笑了,「录个小样留个纪念也好啊!这么好的设备,不用白不用。」

「就是啊!」宋今夏拉着杨帆的胳膊,眼神里满是期盼,「主要是你那首《那些年》我太喜欢了!录下来你自己留着,也给我拷进 MP3 里,我就能随时听了!」

2001 年的 MP3 可不便宜,差不多赶上一部手机的价格了。

「来都来了」这话果然是万金油。

既然宋今夏这么想听,录就录吧,反正也不用自己花钱。

见杨帆神情松动,林轩赶紧说:「那你们先坐会儿,等我们排练完。」说着转头冲乐队成员喊,「哥几个歇够了,咱再走一遍!」

杨帆点点头,和宋今夏坐到角落的沙发上。

他心里却犯起了嘀咕——上辈子没听过林轩这号人物啊?

就这豪华设备、这架势,就算乐队水平普通,在金陵也该有点名气才对。

正想着,音乐已经响了起来:「Oh~baby~也许是我不懂的事太多,也许是我的错,也许一切已是慢慢的错过……」

杨帆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 —— 黑豹乐队 1991 年的《Dont Break My He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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