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送你儿子回来,人已送到,我也该走了。”宋锦没回头,淡淡回道。
她最讨厌这种自以为老子最牛老子天下第一的口气,要不是不想惹麻烦,又想快点离洛秀这个瘟神远点……
宋锦握了握拳,忍……
“给我拦住她。”金爷突然出声,黑衣人立刻出列拦住宋锦的路。
宋锦深吸口气,回身淡淡的看向金爷:“我不想惹事儿,你最好让你的手下把路让开。”
“小姑娘口气很狂嘛。”金爷一手摩挲着下巴,眼角瞟到洛秀瞬间沉下来的脸,脑海里忽然想起高庆翔说过的话。
有这么巧吗?他心底嘀咕。
“我儿子不是说了很喜欢你吗?不如你就留下来陪我儿子玩儿吧,我每个月都给你开工资,再没有比这更好的工作了,怎么样?要不要考虑一下?”
“没兴趣。”吐出这几个字,宋锦即使再不关注洛秀,但眼角余光里他那白色的身影也自然而然的进入她的眼底。
他忽然站了起来,一步一步朝她的方向走来。
宋锦呼吸忽然一紧,下意识就要后退。
腰忽然被对方揽住,男子低沉暧昧的气息喷薄在她耳边,“要是不想麻烦,就乖乖跟在我身边。”
宋锦眼角将两边站立的黑衣人打量了一遍,一个个都是个中好手,要是全部上还真有些吃力,但她真的不想再和洛秀有所牵扯,正要推开他,洛秀目光一沉。
她就这么厌恶他,连靠近都不允许,宁愿独自承受也不要他的庇护。
这一刻,洛秀心口就像扎了把刀,还是戳在了旧伤口上。
你要躲,我就偏要靠近,洛秀心底存着气,猛然一收手臂,宋锦整个人就裹在了他怀中,他压低嗓音低声道:“一个人越想要逃避就越证明她心底有鬼,你如果再逃,我会以为你爱上了我。”
宋锦怔了怔,无疑洛秀这话正说在她心坎上,她为什么每次见到洛秀就想躲,因为怕齐歌误会?
还是她怕不由自主的沉沦。
这个男人像罂粟,浑身都是毒,一旦沾染上,就会上瘾,会忘不掉……
她对危险一向有一种强烈的预知,爱上他是一件很冒险的事情,她从不做没把握的事,所以,她下意识想要逃避,但是逃避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心虚。
她为什么心虚?
宋锦不敢再想下去,连忙掐断自己的思绪,这时候她已经被洛秀带到沙发上坐下,他一只手还揽在她的腰上,她整个人靠在他的身上,宋锦脑子乱哄哄的,耳边是两人的谈话声,洛秀却始终处在主导地位,像他给人的感觉一样,永远的高高在上,那个强势的男人在他面前也只有臣服的份儿。
宋锦只要一动,洛秀扣在她腰上的手便会缩紧,鼻尖是男人的体味,不刺鼻,有一种幽幽的暗香,闻的很仔细才能闻到,和齐歌给人的安心不同,洛秀的怀抱,充满霸道和强制,让人连喘息都变得小心翼翼……
两人说些什么宋锦一句都没认真听,直到最后,金爷笑呵呵问了一句。
“这姑娘小……洛总认识?”脱口而出的小弟转而换成了洛总,饭可以乱吃,称呼可不能乱叫。
宋锦感觉到他的大掌撑开覆盖在她的小腹上,温暖的触感通过肌肤游走在四肢百骸,尤其是肚子,猛然一痛,就好像什么东西踢了一下。
她眼眶忽然通红,孩子,原来你们知道是亲生爸爸吗?所以才想要告诉妈妈。
可是怎么办呢?
覆水难收……
洛秀手掌缓缓揉在那片温热的肚皮上,隔着一层布料仿佛能感受到里边的两条小生命,那是他的孩子,洛秀嘴角愉悦的勾起。
“她是我孩子的母亲。”他回答的很爽快,也没藏着掖着,他巴不得全世界都知道。
金爷以为自己看花眼了,刚才还淡漠高贵不食人间烟火的男人,一瞬间跌落尘埃,笑的十分接地气儿。
原来高庆翔说的是真的,而且也非常巧合,那女人被自家儿子拐了来……
手掌突然像被什么东西踢了一下,不疼,却痒痒的,踢过的地方像是被烙铁印过似的,火烧火燎的。
洛秀愣了愣,过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他忽然垂眸看向宋锦,正对上宋锦有些通红的眼眸。
笑的傻乎乎的:“小锦,刚才是咱儿子踢我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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