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莉不自觉地嗓门变大,志聪伸手捂住她的嘴,眼神时不时瞥向那桌人,使劲暗示。
“嘘——”
丽莉才发觉自己声音大到整个饭店差不多能听到,唯独那桌人听不到。
可能是聊得太嗨的缘故,早已屏蔽了周围。
志聪掩面凑近丽莉,说:“丽莉,你不知道,昨天我应酬的时候遇见小倩,就是那个穿着花衬衫西裤的男人跟她在一起,那天小倩还醉着,要不是我给恰巧遇见,指不定要把小倩带去哪,我瞅着他就不像个好人。”
丽莉扭头看了那男的一眼,“就是那叫老莫的?”
志聪点了点头,一脸鄙夷。
“肯定是个骗子,不然那女孩年纪轻轻地怎么可能愿意跟他,肯定是采取骗术。”
丽莉尽量压低声音说话,语气里满满的嫌弃感。
丽莉志聪恶心地饭也吃不下了,饭菜还剩一点半就走了。
实在不想待这了,听见那堆人还有那个老莫的声音,实在令人生厌。
志聪和丽莉来到市中心,全广州最繁华的地段。
“丽莉,你想买什么?
衣服、鞋子、帽子……你想买什么?”
“全都要买。”
丽莉豪爽地说,完全没有之前去考虑去星锐饭店还是去新明饭店的抠门。
志聪也豪爽地说:“那走吧!”
女人果然都是大猪蹄子,对自己大大方方,对别人锱铢必较。不过志聪乐意,他就喜欢丽莉花他的钱。
志聪正要拉着丽莉就要往商场走,丽莉一个大嘴巴打过去。
“走个锤子啊走,你有钱吗?”
丽莉反拉着志聪往外走,继续说:“去逛地摊货,我买几件便宜的衣服穿穿就好,还有,买些补品寄回去给咱各自的妈。”
还真以为自己一夜暴富了,就一个财务部经理,月薪两三万吧!确实比以前多了好几倍,但是,千万别忘记了,这里是国际大都市广州,两三万就跟咱农村的来两三百差不多,所以说,咱还是贫困人口。
丽莉拉着志聪来到一个叫鸣山的大广场,这里经常有人摆地摊,有卖衣服鞋子帽子的,卖生活用品的,也有有卖小吃的,这里的东西应有尽有。
而且这里的东西价格十分实惠,来这里购物的都是中低收入的打工者,也因此,鸣山大广场被称为农民工的购物天堂。
丽莉来到一个偏僻的角落,这里是卖衣服的摊子,丽莉看中了一件白色T恤,拿起来摸摸,贴在自己身上,并且不停地变换角度看看合不合身,丽莉越看越喜欢,便问:
“这衣服多少钱?”
“四十快。”
“四十块?你这卖的比店面里面的还贵,哪有卖这么贵的?”
“不贵了,现在物价涨了,店面以前卖四十的现在也卖六十了。”
“我不管,二十块爱卖不卖。”
丽莉扔下这句话身体就往旁边挪,摊主急得拉住她,下定决心地说:“二十五。”
丽莉没理会她,继续往旁边走,那摊子见状只能咬咬牙,心疼地说:“好,二十就二十。”
丽莉这才停下脚步,回到那人的摊位,打开自己包,拿出一张二十块钱递给他。
摊主替她包装好后,把东西递给他,接过钱,笑着说:“你这姑娘,是把砍价的好刀。”
丽莉接过东西就走了,志聪则在旁边不紧不慢地跟着。
“丽莉,你真厉害。”
志聪竖起大拇指一脸喜感地说。
丽莉则白了她一眼,说:“这么多年在这大广州混,每个月就挣那么点钱,要是连价都不会砍,就等着饿死吧!”
志聪心底里泛起一丝愧疚感,不知该说些什么,只是憨厚地笑笑。
丽莉又走到了一个卖衣服的摊子,摊子放满了牛仔服,丽莉看了看,没有合适的,正想走,志聪随手从一堆衣服里淘出一件牛仔服短裙。
“丽莉,你看这件怎么样?”
还别说,这款牛仔裙款式新奇,蓝白色的布料,裙子上还别着一朵红黑相间的小花,整体看起来清新脱俗,完全比市面上风格一致的牛仔裙看起来舒适多了。
丽莉又拿起来摆弄,贴在身上比划,喜欢极了,这要是在店里,她肯定会迫不及待地穿上去,在镜子面前转个几圈,每个部位都看个够,全身的任何一寸都不放过。
行啊,这杨志聪眼光越来越好了,以前买衣服的时候也叫他帮忙看看,好的挑出来给她看我,每次都能雷到她的眼睛。
他挑的衣服,要么款式老土,要么颜色俗套,要么就潮得跟杀马特似的。
看来真的是变聪明了,才能升职。
丽莉一不做二不休一口价四十五成功砍下了,付了钱拿到战利品之后,丽莉眼神夸赞了志聪一番:不错不错,今天脑子开窍了。
“你老公我一直都这么聪明。”志聪照样嘚瑟地对视着丽莉夸赞的眼神。
不知谁大喊了一句城管来了。
鸣山大广场顿时陷入一片混乱。
摆摊的人以最快的速度打包好自己的东西,扛起来就走,有些人东西实在太多了,不得不抛弃一些,慌乱之中,四处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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