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
看照片的时候林清语就有这种感觉,没想到感觉应验了。
“行,你先忙吧,我开会了。”
通话结束,林清语道:“服装是简凡自己设计的,不用谈合作了。”
这……
设计部和广告部两位大佬同时看向对方。
这尼玛也太夸张了。
前天搞化妆,今天搞服装。
林总这哪是找了个老公,这分明是找了个财神爷嘛。
广告部大佬道:“林总,我看您还是亲自去一趟吧,只要简先生同意我们使用他的设计,只要他保持现在的良好形象,我们的服装肯定大卖。”
设计部大佬表示赞同。
“人们或许在一开始的时候会觉得太前沿了,但随着时间推移,有更多的明星穿着,他们肯定会选择购买。
而且从简先生穿着的风格来看,这样的设计明显是针对的年轻人,大家接受起来会更加容易。”
林清语思考了几秒。
确实需要过去一趟,一是设计使用权需要简凡签字,二是可以防止简凡录节目的时候乱说话,其他人他可不一定给面子。
他现在的形象太需要注意了。
公司没有能够立马替代的人,去外面请明星还要花大价钱,多不划算啊。
简凡呢?
一块钱买不了吃亏,一块钱买不了上当,一块钱的廉价劳动力超级划算。
PS:今天一更,找时间我补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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