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真是难,这些话儿,就是十三弟,朕也没对他说起过。粘竿处的差事,更是少有人知……外头都说朕些什么话儿,朕都不放在心上,朕,是什么样人,为何等事,百年之后,自有江山、青史为证!难道你也认为朕是个残忍险恶的人吗?你怕朕了吗?有些事,朕不得不为,你还不清楚我那些兄弟?就是现在,还在暗处做些见不得人的勾当,想瞧朕的好儿!不是这样,朕怎样撑到今天?怎么保护你,保护三弟?”
咀嚼杨梅,慢慢说:“最近几天变了。先是优先将粮草武器都供我先挑选,后来又主动邀请我去他府里喝酒。非但不再高高在上,反而对我十分和气,还要跟我拉扯生辰八字,说我命中注定是他的朋友。我越想越觉得奇怪,而且不瞒你说,甚至有点害怕。在西北带兵的时候,打仗之狠花招之多,连我在边疆都听说了,人们都把他比作冠军侯霍去病那般的少年英杰……我不待见他,他何来凑近乎?我是个吃软不吃硬的人,别人用刀架在我脖子上,要我求饶,我是万死也不肯的。”
军中缺作料,原也做不出什么精细东西。孟欢欢把鸡块过了水,一杯酱油,一杯食油,一杯白酒,几缕野葱瓣蒜,放一个小沙锅里文火收汁。烧出来的鸡块色泽红润,又不失原滋原味,有种纯粹的鲜香。孟欢欢自己闻着香,先偷吃了两块,心道:“老子再小心伺候你一天,反正司南誉明天不回来,后天也该回来了。”
慢慢的,两行清泪涌出她的眼眶,她伸手按嘴,小脸上绽开一朵灿烂的欢笑。良久良久她放下手低低地说道:“若真是如此,苍天对妾,却是太厚太厚了。”她说到这里,已是泪如雨下泣不成声。孟欢欢连忙把脸伏在他的怀中,紧紧地搂着他,眼泪鼻涕一出来,便全部拭在他的衣襟处。
突然,孟欢欢的眼皮跳了一下,她本能地用手去按,用力按住,眼前金星乱蹦,阵阵发黑----拿出一枚修长的匕首,晶莹可爱,顺着朱砂笔勾勒出的轮廓,细细划下去门外突然传来杂乱地脚步声,他的动作顿时一凝,急急脱下身上白衫,将桌上的修罗盖住,就像之后战神大闹天界之时,他脱衣为她披上那般,自然流畅。他放下匕首,冷着脸拉开屋门,门外的脚步声顿时往这里奔来,还夹杂着急急的叫嚷。
即算这么遥远,隔着千军万马,隔着涛涛流湍的时光,隔着他们永远也无法跨越的鸿沟……他却依然能清清楚楚地看清她,看清她白色的长衣,看清她黑色的长发,看清她额际那弯莹莹雪月,看清她清亮如星的眸,更甚至她唇畔那一丝淡淡的、满不乎的微笑……那是无论时光如何流逝、无论沧海如何变幻也不会忘却的!
打开层层杂乱的包裹,看见那深可见骨的口子,只觉得心都疼了起来。其实,猫儿的这点伤,比司南誉最小的伤口都要微不足道,但司南誉是个铮铮铁骨男子汉,即使曾经被敌人一刀由肩背砍下,亦是没有痛呼出声,今天见猫儿受伤,心里却丝丝痛着。他取过行军必备的金疮药,给猫儿小心地将伤口包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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