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婧交错着包裹在牛仔裤下的那双长腿,宛如要带动气氛而提出猜谜问题般,她用着平稳、甚至应该说是明亮的口吻开始描述了起来。
其中一个被害人深受家人疼爱,在职场中也担当着重要责任的职位,个性善良诚实,温和又公正,是一个在邻居眼中评价不错,闲暇时还会参加义工活动的善良市民。
而另一个被害人虽和前面提到的人年龄性别都相同,但是性格暴力又冷酷,在社会中不具任何有意义的地位,虽然行为不至于触犯法律,可是他的一生一直造成别人的困扰与不快,就连他自己的家人也在内心渴求他的死亡。
“那么,应该对这两名犯人的量刑标准做出差别吗?江贤的想法如何?”
“啊……”
矛头突然指向我,我一时答不出话来,被杀害的人差别太大了,可是呢,古婧所假设的两名杀人狂并不在意对方的在现实中是否受欢迎,被害人的人格差异和“被杀害的理由”完全没有关系可言。
我发现许多人都紧咬着嘴唇思索。
“不然我再追加一个例子吧?”或许是没有一个人作出回答,古婧说道,“如果有第三个路人杀人魔,而他所杀害的是逃狱而出的死刑犯呢?当然,他是在不知道对方是死刑犯的情况下动手的。”
现在假设出的这个被害人是属于就算放着不管也会受到制裁而死的人,况且所谓的制裁就是“正当又公正的杀人”。
但是,路人杀人狂并非因为对方是死刑犯才动手杀害的,那么他应该以何为理由来判罪惩罚呢?
帮助执行死刑吗?
这让我想到曾经看过的一部小说,里头一位化名复仇女神的人,便是对那些未曾受到法律裁决的犯罪分子以自己的手段去执行死刑。
“这还真是个坏心眼的问题,丢出‘逃狱的死刑犯’这种条件来的话,也只能回答三个杀人狂的刑责都要有相同判决吧。换句话说,你想表达的是,被害者遗留下来的亲友感情是一点意义也没有的,对吧。”
方朝的语调听起来与其说是坦率的回答不如说是反问,里头带着挑衅意味的口气。
我奇怪地看向方朝,刚刚就对他们会吵起来的事情抱有不解,现在看来,似乎方朝与古婧之间发生了什么矛盾。
“你别这样啊,又不是说你。”
光头轻轻触碰他的肩膀。
在光头的一番解释后,我们才知道,方朝其实有一个妹妹,然而却早在病毒爆发以前,他妹妹便惨遭他人的侮辱,丧失求生意志的妹妹随后自缢,而那个罪魁祸首也死在了方朝的手中。
至于方朝为何没有被逮捕,那是由于病毒已恰巧在这时候蔓延开来。
不过对此,古婧只是眯起了眼睛回以对方微笑。
“首先你不是被害者,不管感到多么悲伤、哭喊的再久,被害者的恋人也好、朋友也好、哥哥也罢,全都不是被害者本人。其次,你说的没错,我就是这个意思,不过那又如何呢?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不管遭到杀害的被害者是善人也好、恶人也罢,亦或者是逃不了一死之人,加害者都要判以同罪。重点不在哪一种人被杀,而是杀人这个行为本身是需要受处罚的。”
“我赞成古婧的意见!不管是谁被杀害都不是问题。而是如果杀人的话就一定得付出代价才行啊。”
光头很快地插嘴说道,不过他随后像是避免尴尬似地干咳一声,应该是察觉到自己因支持古婧的言论,反而没有去顾及到身旁的方朝。
杀人者要被处罚。这样的话,我们自己的所作所为又算什么。
虽说已经变成了怪物,但是寄生体原先也是人类,将其杀害又何尝不是罪呢?但杀害一词的说法并不恰当,因为在被寄生之后它们就已经被视为死人了,从电影内一直以来灌输给大家的观念,就是这并非在杀人,毫无疑问地是在驱除危险的怪物。
“阿九,你的看法呢?”古婧问。
“我不是很清楚。不过不管有什么理由,我觉得杀害他人这样的行为都是不对的。”
结果这个问题就是会得到这样的回答呢,也就说,他们认为方朝不该去报仇吗?毕竟所谓的法律,也无法那么细微地顾及到个别案件的特殊情况。
法律并无法守护到每一个人,杀人罪的刑罚之所以会被制定出来,是因为某人杀害某人这样的行为是“有可能发生的事”和“可预想到的范围”。
相对的,我们如今所对抗的是超乎现实威胁的寄生体,其行动并非以法律为原则,因为这是预想外的事件。
“法律所守护的,不是每个人个别的生命。而是以人类不肆意杀害人类为前提所成立,是现今的社会秩序与规范。”
仿佛在开导眼里尽是不满的方朝一样,古婧如此说明。
“可是,我实际在国外新闻之类的媒体看过,有斟酌亲属的感情来决定量刑的案例,请问那样的情形是不正确的吗?”
“并没有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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