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守东海前,他想到廷尉于定国是东海人,便去向于定国辞行,顺便了解些东海民风。正巧于定国有两个老乡的孩子,想托尹翁归带去,给安排个差事。他让两个孩子坐在后堂等着拜见尹翁归。可是,他和尹翁归交谈了一整天,也没有敢提起此事。送走尹翁归后,他对两个孩子说:“尹翁归是当今贤吏,为人刚正,廉洁奉公,不便以私相托。而且你们两个人也不能任事,我就更不好启齿相求了。”
尹翁归到东海上任后,首先细心查访民间诉讼,把官吏和百姓中的好人、坏人,以及各种违法事情都了解得清清楚楚,分县做了记载。然后亲自决断,一个县一个县地把犯罪的人都抓捕起来,根据罪得轻重,依法论处,该判死罪的坚决处死,以求杀一儆百、改善社会风尚。东海郯县有个大土豪叫许仲孙,目无法纪,称霸一隅,使附近的老百姓吃尽了苦头,历届的太守对他都无可奈何。尹翁归到任后,毫不犹豫地将他判处了死刑。这一举动对全郡震动极大。从此,东海一带法治严明,秩序井然。
汉宣帝选用良吏,入朝治事,看到尹翁归政绩卓着,便提拔他担任右扶风。尹翁归到职后,选拔重用了一些清廉严峻的官吏。同时,采用在东海时的办法,分县设立各种罪犯的名籍。一有盗窃案件,他就把那里的县官叫来,将主犯的名字告诉他,让他用类推法去追查罪犯的行踪。追查结果,往往正合尹翁归的推断。
尹翁归把惩处不法豪强视作当务之急。豪强一旦治罪,即交给掌管畜牧的官,令其给牲畜割草,规定了时间和数量,不准别人替代,完不成定额就加重惩处。
有的豪强受不了这苦,就只好自杀。他就是这样以严酷的刑法威震京师,使扶风很快出现了大治的局面。由于他治盗有方、被称为三辅中的第一贤能。
尹翁归于公元前62年(元康四年)病卒。他生前为官清廉,死后家无余财。汉宣帝对他的早逝深表痛惜,制诏赏赐其子黄金百斤,以奉其祠祭。尹翁归的三个儿子后来也都当了郡守。
至于黄霸的履历,已见前文。在本书的第494章中已有说明。
黄霸年轻时担任阳夏游徼,与相士一同乘车出游,看见一女子,看相的人说:“这女子将来肯定是富贵之人,如果不是这样,相书将不能使用了。”黄霸就前去询问,得知女子是乡里巫姓人家的女儿。于是黄霸就娶她为妻。
惟黄霸出任扬州刺史,察吏安民,三载考绩。汉宣帝地节三年(前67年),黄霸因治绩卓着,贤良考核名列上等。汉宣帝对黄霸在扬州任内的工作很满意,下诏表彰,任命黄霸为颍川(今河南禹州)太守,俸禄两千石,并赐一丈高的车盖,车轼为丹黄色,以示德高望重。
黄霸任颍川太守时,汉宣帝勤勉政事,多次颁布诏书,恩泽天下,地方官吏却不让百姓知道这些诏书内容。黄霸于是遴选品行优秀的下属官吏,分散到属县宣传恩泽诏书,让民众都能知道皇上的旨意。同时,黄霸还注重听取百姓之声。
黄霸任颍川太守时,得知某乡有孤独老人去世,没有后人来安葬,黄霸就亲自督管此事:哪个乡里治所的大树可以砍伐作为棺木,哪个驿馆饲养的猪可以用来祭祀等。郡内官吏依言前去,跟黄霸所说一言不差。黄霸的细心达到如此程度,可谓明察秋毫。不知内情的人都称他是神明。奸邪之徒惧怕黄霸,只好去别的郡县,颍川郡内的盗贼随之日渐减少。
为了解民间情况,黄霸还常派官员微服私访,并亲自以平民身份,深入民间,关心百姓疾苦。
颍川郡有一家富户,兄弟俩在一起生活,他们的媳妇都怀孕了。兄长的媳妇生了个死胎,但是一直隐瞒着不告诉别人。弟弟的媳妇生了个男孩,兄长媳妇便生了恶念,将孩子强夺过来并声称是自己所生。双方各执一词,一直论争了三年都未能断决。
颍川太守黄霸听闻此事后,派人把孩子抱到法庭中间,命令她们妯娌俩上去争夺,表示谁能把孩子抢过去,便将孩子判给谁。兄长媳妇争夺时用力很猛,一副不管不顾的样子;反观弟弟媳妇,既想把孩子争回来,又恐怕会伤着孩子而不敢使劲儿用力,表情极为悲伤。看到这里,黄霸顿时明白了其中缘由,斥责兄长媳妇说:“你只想得到儿子,怎么会顾虑到用力争夺会使孩子受到伤害呢?孩子是谁所生,这件事已经非常明白了。”随即把孩子归还给了弟弟媳妇,兄长媳妇只得认罪。
有一次,黄霸想要考察民间情况,就派了一名年长廉洁的下属秘密出行访察。下属依言出发,微服出访,不敢在驿亭住宿,饿了就在路边吃些食物,这时忽然飞来一只乌鸦,叼走了他手里的肉。恰巧有人要去郡衙,看到了这一幕,就对黄霸讲起了这件事。等下属回来后,黄霸迎上前慰劳他,说:“太辛苦了!在路上吃饭还被乌鸦抢走了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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